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通过综合评价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当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成绩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报考理科试验班类专业的考生,学测总成绩达到顶标级,且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科目成绩均达顶标级;
(2)报考社会试验班专业的考生,学测总成绩达到顶标级,且语文、数学B、英文、社会科目成绩均达顶标级。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照我校相关类别往年招生规模确定,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
招生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社会科学试验班。
招生专业信息可在北航招生网查询(http://zs.buaa.edu.cn/bkzn/zszy.htm),我校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二年级进入专业学院学习、确定具体培养专业,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向以最终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方式
请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s://www.gatzs.com.cn/z/tw/),按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考核报到时须提供原件核验。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申请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须加盖所在高中公章或经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
2.考生本人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用于授权我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模板);
3.高中三年成绩单(包括成绩说明),须加盖所在高中公章;
4.所在高中学生证;
5.《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6.两封有关申请人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的推荐信;
7.有关申请人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传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四、选拔及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要求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人名单。考生可于4月15日左右在报名系统内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于5月上旬来我校参加笔试、面试考核。笔试难度参照大陆高考难度。具体考核安排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航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du.cn)相关通知。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考核成绩予以评定,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参考,具体安排我校将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对应各项成绩满分的70%,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北航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进行录取确认。
五、选拔费用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测试费用。
六、学费和住宿费
台湾学生的学费与大陆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大陆学生同住,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大陆学生相同。
七、学生管理与升学就业
学生入校后,学习及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学生可依据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具体专业方向、申请转换专业等。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台湾学生本科毕业后可在大陆继续读研或直接就业。
八、其他
除本简章规定的情形外,我校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台湾学生。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8610)82317695
咨询邮箱:zsbgs@buaa.edu.cn
网址:http://zs.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