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进入本校学习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报名专业条件 | 备注 |
艺术 | 001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 | 10350 | 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考生可报考。 | 临平校区就读。 |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考生4月2日前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本人签名且盖就读高校章)以电子扫描PDF版(文件命名为:某某考生免试专升本报考材料)上传至学校招生办邮箱zsb@zstu.edu.cn,原件以邮政EMS(拒收其他快递)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
我校将对考生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报考考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公布。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再组织其他测试。
四、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学校在计划数范围内,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依据考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满额后,后续志愿将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参照执行。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在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按集体立功情况择优录取;集体立功情况相同或无集体立功时,按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的单门课程所得最高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门课程所得最高分相同时,按所得最高分的课程门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学生所在的高职高专就读高校应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预录取的非应届考生,学校将于4月30日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六)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五、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省物价局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入学复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
(一)考生档案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档案材料应包括:考生高考录取档案及高职高专学习期间的档案。
(二)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1-86843028)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校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联系电话:0571-86843333
学校网址:http://www.zs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
2023年3月
关于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简章中
平均学分绩点的说明
平均学分绩点(GPA)=,其中: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
课程绩点与课程考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百分制 |
课程 绩点 |
五级分制 | 课程绩点 | 二级分制 | 课程绩点 |
90-100 | 4.0-5.0 | 优秀 | 4.5 | 合格 | 2.5 |
80-89 | 3.0-3.9 | 良好 | 3.5 | ||
70-79 | 2.0-2.9 | 中等 | 2.5 | ||
60-69 | 1.0-1.9 | 及格 | 1.5 | ||
60以下 | 0 | 不及格 | 0 | 不合格 | 0 |
备注:未实行学分制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可按16学时1学分或1周1学分进行学分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