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789 | ||
三、校址 |
宁波校区(本部):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宁海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檀树路809号 慈溪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西路298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高职)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 种类 |
(一)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中澳合作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二)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浙江省录取规则 1、学校对各专业设定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报相关志愿,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二)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1、按专业投档的: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2、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3、按学校投档的: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考生分数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三)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体育和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五)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的规定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关务与外贸服务、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休闲服务与管理、工程造价、传播与策划、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为6000元/学年;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业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为66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应用英语6900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7590元/学年;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90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学年。 | |
住宿费标准 | 900—12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具体见我校2023年《学生手册》;在校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4-87422699。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https://zs.zjbti.net.cn/ 电话:0574-87422148 传真:0574-87422003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三年制: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和工业设计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我校宁海校区就读。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我校慈溪校区就读。 中高职一体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和工业设计专业在我校宁海校区就读;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专业在我校慈溪校区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