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高考报名条件,并获得2023年高考考生号的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考生应在志愿填报前,联系相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院校代码:14066学制:3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学年) |
教学地点名称 | 教学地点地址 |
607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525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教学点 | 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 |
608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525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小榄学院教学点 | 中山市小榄镇竹源路1号 |
授课方式:在岗学习
三、报考安排
(一)报考时间:5月11日至14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登录系统后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
(二)一名考生只可报考一所学校1个专业志愿。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等学校在校生;
2.2023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
(四)报考材料:
1.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或中职、中专、技工)毕业证书或地方教育局出具同等学历证明;
2. 身份认证材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退役军人身份核验表、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
四、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及分值:采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100分。
(二)考核科目设置
职业技能:主要内容为职业适应性、职业道德、逻辑分析能力等。
(三)考核时间:5月21日
(考核大纲、时间安排、考生参加考核的相关要求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五、录取安排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及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排位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录满专业招生计划为止。考核成绩相同时,学校增加招生计划录取同分点考生。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缺考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考生考核成绩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天。成绩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可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2.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正式录取名单将于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3.录取工作将于2023年5月下旬至6月初进行。
六、培养方式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坚持“标准不降、灵活多元、因材施教”原则,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学制统一为3年,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
(二)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
(三)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本校负责。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新生注册与复查
(一)2023年退役军人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于2023年9月入学。新生须根据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退役军人专项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三)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核查新生入学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身份证等材料)。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5月11日至14日 |
报名及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 |
5月15日前 | 报考资格审核并公布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
5月18日前 | 公布排考安排 |
5月21日 | 高职院校组织入学考核 |
5月24日前 | 学校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考核成绩 |
6月1日前 | 学校向省招办提交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手续 |
6月2日前 | 完成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
备注: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实际安排为准。
招生咨询:0760-88269288、88268370
工作邮箱:zs@zs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