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及录取方案
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百所高校之一。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合组西南联合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抗战胜利后,1946年组成联大的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整建制留在昆明独立办学,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历经80余载的更迭发展,学校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30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人民教师的摇篮”。
一、招生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地理学部 | 080908T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070501 | 地理科学(师范) | 45 | 2年 | 4500 | ||
信息学院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文学院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45 | 2年 | 3400 | 建议文史类考生报考 |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101K | 法学 | 45 | 2年 | 4000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45 | 2年 | 4000 | 建议文史类考生报考 |
体育学院 | 040201 | 体育教育(师范) | 45 | 2年 | 3400 |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070201 | 物理学(师范)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1 | 化学(师范)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1 | 生物科学(师范)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我校近三年(2020年7月毕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5.考生报名时,建议综合考虑自身的兴趣爱好、个人发展需求、相关联的知识储备和将来能否正常毕业。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 名 时 间:2023年6月18日-6月24日
2.面 试 时 间: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录 取 公 布 时间:2023年6月30日以后
4.招生办咨询电话:0871-65910379、65912887
5.报名办法:线上报名
学院 | 报名QQ群号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信息学院 | 1124128159 | 冯小丹 | 0871-65941295 |
文学院 | 297260029 | 高德娟 | 0871-65911661 |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418236690 | 贾大朋 | 0871-6591113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82833834 | 高永祥 | 0871-65911229 |
地理学部 | 908495258 | 李兴莉 | 0871-65941200 |
体育学院 | 554153616 | 丁先琼/郭飞 | 0871-65943558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794815763 | 欧全宏 | 0871-65941168 |
化学化工学院 | 923855159 | 朱蓉蓉 | 0871-65941086 |
生命科学学院 | 698413008 | 樊冬梅 | 0871-65941387 |
请考生报名时填写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位招生报名表》,并发给学院联系人。
四、考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1.考试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的方式为线下面试。
2.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
(1)大学本科参加比赛及获奖情况,占5%。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5%。
(4)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
(5)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
五、招生录取
1.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相关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学校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分专业考核面试。
2.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50%+面试成绩×50%)]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入学报到后进行身体复查,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六、就业政策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毕业证及学位颁发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