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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简章

导读摘要: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简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3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开展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电子商务,招生计划数30人。

(一)招生对象

1.考生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的退役军人。

2.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5月11日至14日

2.报名方式及志愿填报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com.cn/gzks)报名,签订《现代学徒制诚信考试承诺书》, 选择“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录入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招生部门咨询并明确;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

(三)考核方式

1.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在校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择优录取。

2.考试时间:5月20日(线下考核),最终以我校官方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我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五)培养方式和教学管理

1.教学地点: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2.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3.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学制三年。

4.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

5.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六)收费标准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八) 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及缴交学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sp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cspi.edu.cn/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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