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发展所需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化工大学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和法学专业,学制为两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10人。如表1所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为准)。
表1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住宿费 |
工商管理 |
55 |
2年 |
5000元/学年 |
900元/学年 |
法学 |
55 |
2年 |
5000元/学年 |
900元/学年 |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所报专业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3.本科专业须与所报专业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本科专业不得为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报考法学专业的学生,本科专业不得为法学;
4.招生范围为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学生通过登陆网址https://buctzs2019.mikecrm.com/2VRsusC进行报名,同时上传《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12:00,于5月25日在本科招生网公示报名名单,如有任何问题须于5月26日17:00之前及时和招办电话沟通,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相关事宜。
四、选拔与录取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综合成绩由学生正考学分加权成绩(占60%)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40%)组成。学校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录取到所填报专业的,则依据综合成绩择优调剂至未录满专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于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递补说明:如有拟录取学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未能如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综合考虑缺额数量、流失率等因素,于7月中旬左右确定拟录取递补名单,请未入围拟录取名单的学生届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遗漏递补信息,递补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办公室与相关学院具体负责。学籍管理按我校管理规定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若各个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学校将不再以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上课,插入到学校相应专业的教学班中。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5.报名学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6.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本科招生网站:https://goto.buct.edu.cn
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4434762
纪委办公室邮箱:jiwei@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