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国家代码:12985
第二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招生对象:面向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学校依据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和专业发展规划,结合近几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布。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招生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录取。
3.我校认可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
4.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生5000元/年。
第十二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申请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电话:027-87666655传真:027-87667779
网址:www.hbskzy.cn邮箱:zs@hbsk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