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公平、公正、择优完成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及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实施机构
1.临沂大学成立以相关校领导为组长,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相关工作重大事宜,负责领导和组织本次考试及录取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临沂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考核及录取的组织实施。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分配
临沂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招生810人,分属7个学科门类,14个专业,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授予学位类别 | 招生计划 | 招生联系电话 |
传媒学院 | 新闻学 | 2年 | 文学 | 30 | 0539-7258587 |
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2年 | 教育学 | 90 | 0539-7258510 |
教育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2年 | 教育学 | 60 | 0539-7258510 |
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 | 2年 | 历史学 | 50 | 0539-7258590 |
美术学院 | 书法学 | 2年 | 艺术学 | 30 | 0539-7258550 |
商学院 | 会计学 | 2年 | 管理学 | 60 | 0539-7258372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2年 | 文学 | 200 | 0539-7258560 |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年 | 工学 | 40 | 0539-7258610 |
物流学院 | 电子商务 | 2年 | 管理学 | 60 | 0539-7258380 |
物流学院 | 物流管理 | 2年 | 管理学 | 50 | 0539-7258380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化 |
2年 | 工学 | 40 | 0539-7258675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2年 | 工学 | 40 | 0539-7258675 |
资源环境学院 | 地理科学 | 2年 | 理学 | 30 | 0539-7258700/ |
资源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 | 2年 | 工学 | 30 | 0539-7258700/ |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收我校和其他高校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含)以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2023年发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审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6月19日-6月21日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每名考生可选报3个专业。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身份证号+姓名+第一报考专业名称”文件夹命名,发送至邮箱:lydxxwbm@lyu.edu.cn,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报名信息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详见《临沂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附件1)。
(2)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及第一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打印成PDF文件)。
(6)临沂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资格审核。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第一学士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予以及时反馈公布。考生于7月5日前登陆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学校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lyu.edu.cn。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按报考的第一专业进行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7月15日-7月17日。
(三)考核内容:面试考核由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各专业具体考核测试安排于7月7日前在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核测试成绩相同情况下,皆予录取。
(二)如考生体检专业受限,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三)根据生源情况,对生源不足的专业,适当减少招收数量,并根据考生志愿将其计划数向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调整,以最大限度满足考生求学愿望。
录取结果通过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报到
(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实行学分制管理,凡在修业年限内,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
(三)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未满一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就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九、收费标准
1.报名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相关专业本科生相同,按照学分制收费。
3.住宿费收费标准(人民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住宿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生相同,如有需要可申请走读。住宿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
十、申诉渠道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录取结果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一、监督措施
(一)将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贯穿招生考核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考核、录取、入学资格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临沂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举报电话:0539-7258158。
(六)招生咨询电话:0539-7258777。
本办法由临沂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