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三、校址
校本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岭学院: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泉东路88号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
种类
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录取规则。执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选考科目范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统一高考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单独考试招生:按考生总成绩高低,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仍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
(二)外省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2.学校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该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若投档未满时,再执行征求志愿。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后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招生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四)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园艺技术专业(浙江省政府资助)浙江省户籍免学费,浙江省外户籍6300元/学年。
(二)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现代文秘、财富管理、保险实务、电子商务、早期教育、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
(三)药品生产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智能控制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工业设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业学费为6600元/学年。
(四)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金融科技应用、学前教育专业学费为6900元/学年。
(五)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759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校本部:(一)四人间寝室1600元/学年;
(二)未设置独立卫生间的四人间寝室1280元/学年(极少量);
(三)六人间寝室1200元/学年(极少量)。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岭学院:二人间寝室1600元/学年(其中温岭市人民政府补贴8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一)国家、省、校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按国家、省规定金额发放)、校级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励基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分档发放,学生资助对象(除退役士兵学生)一档助学金4500元/学年,二档助学金2700元/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按4500元/学年标准补助。
(三)特殊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学生本人或家庭临时发生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资助,学校视困难程度给予最高6000元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有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春节返乡交通专项补助等。
(四)助学贷款: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以个人信誉为保证,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优先为学生资助对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六)学费减免: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学校视学生困难程度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
(七)发展性资助项目:根据学生的差异性和多元化发展的需求,以项目形式资助学生全面发展,项目经费不超过9000元/项。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6-8918805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tzvcst.edu.cn/
电话:0576-89188199、0576-89188399;传真:0576-89188066
E-mail地址:zs@tzvcst.edu.cn
十七、其他须知
学生进校后可按《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