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2023年全日制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 规范学校全 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 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办学性质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商学院,上级主管部 门为湖北省人民政府。 学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 区东风大道816号(邮政编码:430056)。
第 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武汉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 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有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 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 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联系方式 :
1、联系电话:027-84791352、84791355
2、学校 网址: www.w bu.edu.cn
第 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依据 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招生计划经 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各招生省(市、 自治 区) 教育厅批准。
第八条 艺术类各省招生专业及科类
省份 | 层次 | 招生专业 | 专业考试类型 | 专业计划类型 | 省统考子科类 |
安徽 | 本科 | (130310-01)动画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M7)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安徽 | 本科 | (130505-02)服装与服饰设计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M7)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安徽 | 本科 | (130508-03)数字媒体艺术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M7)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安徽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C)舞蹈学类 | (M4)模块四(舞蹈表演、舞蹈学等) |
江西 | 本科 | (130310-01)动画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A1)美术与设计学类 |
江西 | 本科 | (130505-02)服装与服饰设计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A1)美术与设计学类 |
江西 | 本科 | (130508-03)数字媒体艺术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A1)美术与设计学类 |
江西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B)音乐学类 | (B1)音乐学类(声乐) |
江西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C)舞蹈学类 | (C1)舞蹈学类 |
江西 | 本科 | (130208-0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B)音乐学类 | (B2)音乐学类(器乐) |
山东 | 本科 | (130310-01)动画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12)美术类 |
山东 | 本科 | (130505-02)服装与服饰设计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12)美术类 |
山东 | 本科 | (130508-03)数字媒体艺术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12)美术类 |
山东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H)其他 | (56)航空服务艺术类 |
河南 | 本科 | (130310-01)动画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A)美术类 |
河南 | 本科 | (130505-02)服装与服饰设计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A)美术类 |
河南 | 本科 | (130508-03)数字媒体艺术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A)美术类 |
河南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B)音乐学类 | (B)音乐类综合 |
河南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C)舞蹈学类 | (C1)艺术舞蹈 |
河南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C)舞蹈学类 | (C2)国际标准舞 |
省份 | 层次 | 招生专业 | 专业考试类型 | 专业计划类型 | 省统考子科类 |
湖北 | 本科 | (130310-01)动画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SJ)设计学类(本科) |
湖北 | 本科 | (130505-02)服装与服饰设计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SJ)设计学类(本科) |
湖北 | 本科 | (130508-03)数字媒体艺术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SJ)设计学类(本科) |
湖北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B)音乐学类 | (YY)音乐学类 |
湖南 | 本科 | (130310-01)动画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01)美术类 |
湖南 | 本科 | (130505-02)服装与服饰设计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01)美术类 |
湖南 | 本科 | (130508-03)数字媒体艺术 | 省统考 | (A)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01)美术类 |
湖南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B)音乐学类 | (02)音乐类 |
湖南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C)舞蹈学类 | (06)舞蹈类 |
湖南 | 本科 | (130208-0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省统考 | (F)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07)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五章 入学考核
第九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生源省份组织的省级统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认可各省( 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 区、市)划定的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 线,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投档成绩 根据当地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 ×40% +省级统考 专业成绩 ×60%,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一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
1、女生身高要求162-175c m;男生身高要求172-185c m;
2、身体裸露及四肢处无疤痕及印记,无纹身,无“X”或“O”型腿;
3、形象气质佳,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体检合格。
第十二条 学生入学收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 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 ,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 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 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特 别突 出的学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学校“院长奖学金”评选。同时,学校还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帮助 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家庭困难的考生可以 申请生源地贷款。当年7至8月份,考生 可以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到当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 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武汉商学院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