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关于公示2023年强基计划录取标准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能力面试达到学校合格线(60分)且体育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分省择优确定了重庆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各省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公示如下:
省市 | 录取最低分综合成绩 | 省市 | 录取最低分综合成绩 |
安徽 | 629.53 | 江苏 | 633.98 |
福建 | 625.33 | 江西 | 622.18 |
甘肃 | 580.50 | 山东 | 623.98 |
广东 | 628.00 | 山西 | 601.23 |
广西 | 613.58 | 陕西 | 608.68 |
贵州 | 603.63 | 四川 | 636.73 |
河北 | 626.50 | 云南 | 600.69 |
河南 | 633.13 | 浙江 | 653.48 |
湖北 | 629.63 | 重庆 | 615.28 |
湖南 | 631.63 | / | / |
参加考核的考生可登录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查询本人成绩及录取结果。
我校将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名单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在强基计划招生测试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023-65106714,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者,请于7月8日18:00前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电子邮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