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5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5名,工商管理专业15名,经济学专业40名,学制两年。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品德良好。
2.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象为上海电力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 报名考生在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与报考第二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属于电气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属于计算机类、工商管理属于管理类、经济学属于经济类。
4. 考生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时没有处于处分期。
5. 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该生的本科学士学位须属于工学、理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类;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该生的本科学士学位须属于工学、理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类;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该生的本科学士学位须属于工学、理学、经济学或文学类;报考经济学专业的考生,该生的本科学士学位须属于工学、理学、管理学或文学类。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2. 报名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shiep.edu.cn/)完成申请报名;
(2)申请人将照片(电子版)交至本科所在学院;
(3)各学院审核并汇总报名信息和照片(电子版),于7月22日统一交至学校教务处。
注意事项:
1.申请模块为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网其他类型招生中第二学位申请;
2.申请首次登陆填写的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不能有误,否则将影响申请;
3.申请提交后无法再修改,请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提交;
4.照片电子版(用于录取后学籍注册)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照片文件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四、选拔流程
(一)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招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120%。
(二)录取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如果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则直接录取;
(2)如果初审通过人数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学院将对所有学生按本科阶段学习的平均绩点进行排序,依据平均绩点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 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学专业
(1)如果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则直接录取;
(2)如果初审通过人数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将由学院组织面试,最终按照总成绩进行选拔录取(备注:总成绩= 平均绩点X50% + 面试成绩X50%)。
(三)平均绩点相同情况
1. 如考生“平均绩点”相同,则在同绩点考生中再依据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分”进行小分比较,分数高者位次列前。如“平均分”再相同,则根据同绩点、同平均分考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比较,高者位次列前。
2. 考生须根据本人成绩单精确填写“平均绩点”和“平均分”,如保留有两位小数的请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公示
教务处将各招生专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予以录取。
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1. 学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 住宿:学校不提供住宿。
七、颁发证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八、其他事项
第二学位招生如有政策变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最新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