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音乐的感知、理解和表现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说明适用专业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附件1)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300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二)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小节左右;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 音域为f-a2以内。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三)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
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器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演奏2首乐曲(其中1首练习曲、1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考评老师可要求考生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考试形式: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
(五)声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演唱1—2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或歌剧选段须按原调演唱)。考评老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四、考查范围
(一)听写
1.单音与音组(单音、两音组、三音组的音高)
2.和声音程(性质与音高)
3.三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的性质与音高)
4.节奏(2/4、3/4、4/4、3/8、6/8节拍听辨与识别;含切分、附点、休止等16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基本节奏型)
5.旋律(单声部;调号为一升或一降,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及民族调式;2/4、3/4、4/4、3/8、6/8节拍范围;含切分、附点、休止节奏等16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基本节奏型)
(二)视唱
调号为一升或一降(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及民族调式);2/4、3/4、4/4、3/8、6/8节拍范围;含切分、附点、休止节奏等16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基本节奏型(不含32分音符、连音线节奏)
(三)乐理
1.记谱法:包括高音、低音谱号谱表、各种音符和休止符、音名、唱名等。
2.节奏节拍:包括音值组合、拍号、常用的节奏特殊划分形式等。
3.乐谱符号:包括演奏法、速度、力度、反复和省略记号,以及装饰音等。
4.音程与和弦:包括自然与变化音程、原位与转位音程;各种三和弦及其转位、七和弦原位形式的识别。
5.调式调性:包括民族调式、大小调式的调与调号、音级与音阶、基本调式调性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