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格审查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负责审核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考生优待照顾资格,负责外省来甘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校园、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市、区)级残联,并配合县(市、区)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在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申请2024年普通高考相关合理便利考生的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往届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需要装入考生档案的须要求考生重新提供,以免造成考生档案缺失。
(六)考生填写的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交报名点或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审查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考生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认,共同把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关,审查时要重点核查考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父母信息及特殊情况顺序监护人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可靠。
九、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采集
各地在采集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相关数据时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考生特征信息数据采集准确无误、公开透明。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见附件4)内容,组织考生按时填报。
涉及照顾加分的特征项目及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要求执行。除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特征代码:16)申报信息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外,其他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特征代码:26、27、28、29)信息,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再重复采集,按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的最终名单为准。
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考生可选填多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至多选填两项,其中:全国性加分选填一项,地方性加分选填一项,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选取符合加分政策条件分值最大一项。
十、相关费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教财函〔2011〕06号)规定,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中职升学考试报名费文化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专业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体检费用为医疗服务代收费,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核定2024年体检费用每生每次55元,由教育考试机构代收后统一拨付至体检医院。
十一、建档工作
(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
(二)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建立考生纸质档案的具体事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通知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建档。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1.必备材料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含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
(4)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补充材料
(6)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7)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8)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
(9)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
(10)地级市侨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证明”;
(11)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1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退役军人用);
(13)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性材料。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应包括(1)-(5)项内容,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2)-(5)项目内容。凡属于复印件的材料,须由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与原件比对查验无误后,由考生在复印件上写明日期并签字确认装入档案。军队、公安、司法、武警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其政治考核、面试、体检表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整理,录取后提供有关学校。
十二、工作要求
(一)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开端和基础,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要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凡报名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二)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加强对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做好解释说明。手续不全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要加大对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
(三)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配足配齐报名所需的硬件设备,及早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逐一核对考生身份。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防考生数据信息遗漏、张冠李戴,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信访举报渠道(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及时处理。要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附件: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