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4年我校继续招收澳门保送生。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澳门保送生65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见附件。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1.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
2.品学兼优;
3.获得所在学校的校方推荐。
三、考核及录取
考核方式为申请材料评价+面试考核。
1.材料评审, 满分100。学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生源高中历届录取至武汉大学学生在校总体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我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考生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 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者, 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澳门保送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结果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仅学习专业(类)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类)。
五、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类)学生标准一致。
六、学习、毕业及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2.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及《武汉大学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 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3.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4.录取通知书将在录取名单获得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7月下旬发放。
七、监督保障机制
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wdzsb@whu.edu.cn。
八、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二层西侧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址: https://aoff.wh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武汉大学2024年澳门保送生招生专业(类)目录
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科类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4 | 5 | 文史类 |
历史学类 | 含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 | 4 | 3 | 文史类 |
哲学类 | 含哲学、宗教学 | 4 | 3 | 文史类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 4 | 3 | 文理兼招 |
社会科学试验班 (信息管理类) |
含图书馆学、编辑出版学(含数字出版方向)、档案学、电子商务 | 4 | 3 | 文史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含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 统、电子商务、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含数字出版方向) |
4 | 3 | 理工类 |
经济学类 | 含经济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 | 4 | 5 | 文理兼招 |
工商管理类 |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 | 4 | 5 | 文理兼招 |
法学 | 含法学、国际法 | 4 | 2 | 文理兼招 |
政治学类 | 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外交学 | 4 | 5 | 文史类 |
公共管理类 |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4 | 5 | 文理兼招 |
社会学(知行试验班) | 含社会学 | 4 | 5 | 文史类 |
数学类 |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 算科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5 | 理工类 |
物理学类 | 含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4 | 5 | 理工类 |
化学类 | 含化学、应用化学(含化学生物学方向) | 4 | 5 | 理工类 |
生物科学类 |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4 | 5 | 理工类 |
理科试验班 (空间信息与智慧城市) |
含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4 | 5 | 理工类 |
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科类 |
工科试验班(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储能科学与工程 | 4 | 4 | 理工类 |
工科试验班 (智慧能源与智能制造类) |
智能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能源化学工程 | 4 | 4 | 理工类 |
工科试验班(土木类) | 土木工程、智能建造、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 | 4 | 4 | 理工类 |
工科试验班(智慧水利)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智慧水利 | 4 | 4 | 理工类 |
建筑类 | 含城乡规划(五年)、建筑学(五年) | 5 | 5 | 理工类 |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 | 5 | 5 | 理工类 | |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 | 4 | 2 | 理工类 |
计算机类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
含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 | 4 | 5 | 理工类 |
电子信息类 | 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波传播与天线 | 4 | 5 | 理工类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含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国情监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4 | 5 | 理工类 |
药学类 | 含药学、生物制药 | 4 | 5 | 理工类 |
测绘类 | 含测绘工程、导航工程 | 4 | 5 | 理工类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五年) | 5 | 10 | 理工类 |
口腔医学(五年制) | 5 | 2 | 理工类 |
备注:
1.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为预先安排的计划数,不影响录取总人数65人。2.录取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