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4年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南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前临碧波荡漾的湘江,后倚秀如琢玉的岳麓山,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称。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下设27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形成了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社会学科独具特色、生命医学学科兴起、新兴交叉学科活跃的学科布局。拥有本科专业7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学校现有教职工4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300余人,院士21人(含双聘),国家级特殊人才7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 基金获得者2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1个,教育部、国防科技工业局创新团队9个。
学校建有2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4项,获批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4个,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学校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海外13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招收来自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
二、报考条件
符合2024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要求的学生。
三、考核方式
面试,主要从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考核学生。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经中学推荐,填报我校志愿,参加面试考核,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专业受限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澳门保送生10人。
六、招生专业(暂定)
所属院系 | 专业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类 | 四年 |
建筑与规划学院 | 建筑学 | 五年 |
城乡规划 | 五年 | |
所属院系 | 专业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四年 |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 机械类 | 四年 |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未来能源与动力创新实验班) |
四年 |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
智能车辆工程 | 四年 | |
工程力学(力学实验班) | 四年 | |
设计艺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四年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四年 |
会计学 | 四年 |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四年 |
自动化 | 四年 |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四年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班) | 四年 | |
信息安全 | 四年 | |
通信工程 | 四年 | |
软件工程 | 四年 |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类 | 四年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
数学学院 | 数学类 | 四年 |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应用物理学 | 四年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四年 |
日语 | 四年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金融与统计学院 | 金融学 | 四年 |
保险学(风险管理实验班) | 四年 | |
统计学类 | 四年 | |
精算学 | 四年 | |
法学院 | 法学 | 四年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四年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 | 四年 |
经济学类 | 四年 | |
数字经济 | 四年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生物学院 | 生物技术 | 四年 |
所属院系 | 专业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岳麓书院 | 历史学 | 四年 |
机器人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四年 |
人工智能 | 四年 |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5300-9000元/年(人民币)不等,按照《湖南大学2024级本科生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要求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为一年。
(二)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一起安排住宿,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五)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大学二办公楼301办公室
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56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湖南大学主页:http://www.hnu.edu.cn/
十、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