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校考专业考试大纲公告
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共有5个校考专业,校考组织分网络远程考试初选、现场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各阶段考试科目及大纲如下:
一、校考考试专业
二、考试科目、范围及时长
(一)网络远程考试初选科目
(二)现场考试科目
三、网络远程考试初选大纲
考试科目:素描(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
考查考生对画面的构图、造型、结构、空间、比例、质感等绘画语言的表现能力。
2.考试范围:静物(默写)。
3.画幅:8开素描纸(考生自备)。
4.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黑色铅笔、炭笔和橡皮,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绘画工具。
5.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2)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考试科目:速写(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
考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物动态塑造,准确把握形体比例、结构、空间、透视关系的能力。
2.考试范围:人物动态组合(提供特定要求的动作、场景文字描述)。
3.画幅:8开素描纸(考生自备)。
4.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黑色铅笔、炭笔和橡皮,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绘画工具。
5.评分标准:
(1)人物动态合理;
(2)造型结构准确,透视、比例恰当;
(3)画面体现一定的速写表现技法。
考试科目:临摹(书法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考查考生对书法作品的临摹能力。
2.考试范围:根据提供的摹本,完成临摹作品一幅。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字形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书写流畅。
4.工具材料:
(1)纸张:四尺三开宣纸一张(考生自备);
(2)自备毛笔、墨汁、画毡、墨盒等用具。
5.评分标准:
字形准确,用笔精到,书写性强,整体协调,气韵生动,形神兼备,无错别字。
四、现场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色彩(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对色调、色彩关系的理解;画面构图和形体塑造的能力。
2.考试范围:静物写生。
3.画幅:8开水粉纸(考场提供)。
4.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1)水粉或水彩颜料。不得使用丙烯、油画颜料、马克笔等绘画材料;
(2)画板、画架(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
(3)禁止使用色卡。
5.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2)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合理;
(3)色彩塑造生动、画面协调。
考试科目:素描(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
考查考生对画面的构图、造型、结构、空间、比例、质感等绘画语言的表现能力。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
3.画幅: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4.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黑色铅笔、炭笔和橡皮,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绘画工具。
5.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2)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考试科目:命题创作(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
考查考生绘画语言的创意表现能力。要求画面内容具有原创性,构图完整,构思合理,遵循自然规律,具有较好的原创思想和艺术表现力。
2.考试范围:主题创意、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合等。
3.画幅: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4.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黑色铅笔、炭笔和橡皮,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绘画工具。
5.评分标准:
(1)命题创作具有原创思想,突出创意思维;
(2)构图完整,构思合理,符合自然规律;
(3)表现生动,艺术感染力强。
考试科目:白描(书法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考查考生对用笔、用墨技法的掌握程度和造型能力。
2.考试范围:花鸟或人物(提供图片样本)。
3.考试要求:
(1)根据试题中提供的图片资料(A4幅面),用白描手法按比例放大临摹至8开试卷上;
(2)画面构图合理、造型准确,卷面整洁,内容完整;
(3)必须用毛笔勾勒,体现毛笔书写性的白描笔法;
(4)试卷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记号。
4.工具材料:
(1)考生自备铅笔、橡皮、直尺、毛笔、墨汁、墨盒、笔洗等用具;
(2)纸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5.评分标准:构图合理、结构准确、线条生动、笔意连贯、卷面整洁。
考试科目:篆刻(书法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考查考生对篆刻印稿的字法、章法掌握情况及分朱布白的能力。
2.考试范围:根据提供的规定文字内容,分别设计白文印稿、朱文印稿。
3.考试要求:
(1)合理布置区分白文印稿、朱文印稿,卷面清晰,一律绘制红色墨稿;
(2)印稿中使用的篆字符合古文字一般写法,印风有来源、有古意;
(3)试卷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记号。
4.工具材料:
(1)考生自备铅笔、橡皮、直尺、毛笔、墨汁(红色)、墨盒等用具;
(2)纸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5.评分标准:篆字准确、风格统一、线条流畅、布局和谐。
考试科目:书法创作(书法类)
1.考试目的及要求:考查考生书法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
(1)完成篆书书体创作一幅;
(2)完成除篆书以外(隶书、楷书、行书、草书)自选书体创作一幅。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字形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无错别字;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书写流畅。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毛毡、墨盒等用具;
(2)纸张:四尺三开宣纸2张(考场提供)。
5.评分标准:取法有源,结字妥贴,用笔精到,书写性强,整体协调,气韵生动,无错别字。
五、其他
(一)考生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打孔物固定答题卷,只能使用夹子、美纹纸胶带等固定答题卷,答卷一律不得出现明显的固定痕迹。
(二)竖构图作答须保持答题卷条码在右上方,横构图须保持答题卷条码在右上方,考生不得随意改变答题卷方向(网络远程考试)。
(三)答题卷任何区域不得出现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记号。
(四)作答时不得添加边框、数字、文字、符号等试题要求以外的图文标记,作答过程中残留的与考试无关的痕迹、印记等请考生自行处理干净。
(五)不得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等喷剂。
(六)如出现违反相关考试规则情况,将严格扣分,情节严重的,按违纪试卷处理。
特别提醒:现场考试考生不得将答题卷及试题带出考场;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具有通讯、储存、拍摄等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点封闭区域。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上述电子产品,无论考生是否使用,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