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由1938年成立的延 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40年建立的重庆国立音乐院、1948年成立的华北大学 三部音乐系、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合 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中共中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被列入国家 “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学部、 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等 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截至2023年12月,中央音乐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13人,其中本科生1474人,硕 土生642人,博土生197人。作为全国音乐教育、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 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中央音乐学院是国内外音乐人才向往的地方,七十余年来,学校已建立起一 支实力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在教学、创作、表演和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 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有才华的年轻音乐家来校学习,培养 了数万名优秀音乐人才及数百名外国留学生,其中大多数已成为国内外享有盛誉 的作曲家、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文化艺术机构的领导人和业务骨干。
中央音乐学院在继承中华民族音乐传统和经验的同时,不断吸纳世界各国、 各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以博大的胸怀,容纳各种艺术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 中央音乐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双一流”建设,开启 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音乐学院发展新征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历史性贡献。
1.考生应符合各省(区、市)规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高考)报名条件。
2.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科类与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且达到省级统考相应科类专业合格。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请见《中央音乐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有关省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办。
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
方式①:访问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系统:zhaoban.ccom.edu.cn。
方式②:访问中央音乐学院官方网站www.ccom.edu.cn,通过“招生与就业-本科招生”栏目直接进入“本科招生系统”。
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
中午12:00
1月11日-1月15日每日开网时间:9:00-21:00
1月16日开网时间:9:00-中午12:00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系统zhaoban.ccom.edu.cn。
报名与考试费用
初试费(含报名费):100元
复试费:80元
报名时网上支付初试费。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期间通知网上支付复试费。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188(支付宝)、95017(微信)。
我校计财处电话:010-66419509。
重要注意事项
考生须遵守我校本科招生简章及所有本科招生考试规定。
报名截止后,系统所填考试曲目不得更改。若考生考试时的曲目与报名时所填曲目不一致,则本场考试成绩为50分以下。
我校各招考方向均不接受兼报。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费用一律不退,请自留副本。
考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专业考试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声乐歌剧系初试一轮以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声乐歌剧系后续轮次的考试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作曲系、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提琴制作研究中心、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各招考方向所有考试均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系统zhaoban.ccom.edu.cn有关信息。
声乐歌剧系初试—轮上传视频时间:
上传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
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中午12:00
1月11日-1月15日每日开网时间:9:00-21:00
1月16日开网时间:9:00-中午12:00
上传网址:zhaoban.ccom.edu.cn。
初试一轮考试结果另行公布。
现场考试时间
2月下旬,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现场考试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
考试的轮次
我校的入学考试分为专业考试(校考)和文化课考试(全国高考)。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含视唱练耳、乐理)。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校考合格名单及专业合格标准(含总成绩及单科要求)于考试过后择期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系统zhaoban.ccom.edu.cn查询。
内地考生招生名额及学制
我校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计划数为准。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名额(人) | 学制 | |
音乐表演(130201) | 指挥 | 5 | ||
钢琴 | 18 | |||
爵士钢琴 | 1 | |||
手风琴 | 4 | |||
管风琴 | 3 | |||
钢琴调律与修复 | 3 | |||
弦乐 | 小提琴 | 20 | ||
中提琴 | 8 | |||
大提琴 | 10 | |||
低音提琴 | 6 | |||
木管 | 长笛 | 3 | ||
双簧管 | 3 | |||
单簧管 | 3 | |||
巴松 | 3 | |||
萨克斯管 | 2 | |||
铜管 | 圆号 | 4 | ||
小号 | 3 | |||
长号 | 3 | |||
大号 | 1 | |||
竖琴 | 3 | |||
西洋打击乐 | 3 | |||
古典吉他 | 4 | |||
拉弦 | 二胡 | 10 | ||
板胡 | 2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名额(人) | 学制(年) | |
音乐表演 (130201) | 弹拨 | 琵琶 | 10 | 四 |
阮 | 3 | |||
三弦 | 2 | |||
柳琴 | 1 | |||
筝 | 6 | |||
扬琴 | 3 | |||
古琴 | 2 | |||
吹打 | 竹笛 | 3 | ||
笙 | 2 | |||
唢呐 | 2 | |||
管子 | 1 | |||
民族打击乐 | 3 | |||
声乐与歌剧演 唱 |
女高音 | 9 | 五 | |
女中音 | 9 | |||
男高音 | 9 | |||
男中音 | 9 | |||
提琴制作 | 8 | 四 | ||
音乐学 (130202) |
104 | |||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130203) |
作曲 | 16 | 五 | |
视唱练耳 | 2 | 四 | ||
电子音乐作曲 | 2 | |||
电子音乐制作 | 6 | |||
音乐录音 | 2 |
录取原则
考生须省级统考相应科类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再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校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外语不限语种。文化 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不认可高考加分。凡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不限选科要求。
破格录取办法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音乐学专业不实行破格录取办法。
I类破格: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级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止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议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议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科招生系统在该报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