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 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 。1953年11月19日,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 ,学校定址于 "两湖书院"旧址 。 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包括武 昌艺术专科学校(1930) 、中原大学文艺学院(1949) 、湖南省音乐专科学校 (1947);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前身有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 (1940) 、广州 市 立艺术专科学校 (1947)和香港中 华音乐 院(1947) ;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38) ,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
1958年 ,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美术系及湖北群众艺术干部学校合并 ,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 ,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 目标 ,秉承"立德、 自强、崇文、精艺" 校训 ,坚持 "突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突出服务国家和湖北战略需求促进内涵式发展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办学治校水平"( "两突出 、两提升" )的工作方针 ,贯彻"德艺并进、通专融合"人才培养理念施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理论研究三位-体的学科建设方针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是湖北省首批国内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 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学科 ,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作曲系、音乐学系、中国器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附中等教学单位。
有音乐附中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 的教育层级。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10个本科专业中 ,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 、中华编钟乐团 、东方合唱团 、东方舞蹈团等-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学制
1.校考招生专业、计划与学制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培养单位 | 学制 |
音乐表演 (130201) |
钢琴演奏 | 60 | 钢琴系 | 四年 |
小提琴 | 26 | 管弦系 | 四年 | |
中提琴 | 7 | |||
大提琴 | 13 | |||
低音提琴 | 8 | |||
竖琴 | 2 | |||
长笛 | 11 | |||
双簧管 | 4 | |||
单簧管 | 5 | |||
大管 | 4 | |||
大号 | 4 | |||
小号 | 8 | |||
圆号 | 5 | |||
长号 | 6 | |||
西洋打击乐器 | 7 | |||
竹笛 | 23 | 中国器乐系 | 四年 | |
笙 | 8 | |||
唢呐 | 8 | |||
二胡 | 23 | |||
古筝 | 33 | |||
琵琶 | 15 | |||
阮 | 5 | |||
扬琴 | 9 | |||
古琴 | 3 | |||
民族打击乐器 | 8 | |||
美声 | 55 | 声乐系 | 四年 | |
民族声乐 | 30 |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43 | 演艺学院 | 四年 | |
钢琴演奏与编导 | 44 | |||
爵士钢琴 | 4 | |||
爵士鼓 | 4 | |||
古典吉他 | 4 | |||
萨克斯管 | 4 | |||
手风琴 | 8 | |||
电子管风琴 | 8 | |||
指挥 | 2 | 作曲系 | 五年 |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培养单位 | 学制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
作曲 | 24 | 作曲系 | 五年 |
录音艺术 (130308) |
音乐音响导演 | 24 | 作曲系 | 四年 |
音乐编辑与制作 | 20 |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学理论 | 45 | 音乐学系 | 四年 |
音乐管理 | 15 | |||
钢琴调律 | 6 | 演艺学院 | 四年 | |
音乐教育 (130212) |
208 | 音乐教育学院 | 四年 | |
音乐治疗 (130210) |
12 | |||
舞蹈表演 (130204) |
64 | 舞蹈系 | 四年 | |
舞蹈学 (130205) |
24 | |||
舞蹈编导 (130206) |
12 |
2.省级统考招生专业、计划与学制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培养单位 | 学制 | 备注 |
流行音乐 (130209) |
电贝司 | 3 | 演艺学院 | 四年 | 分省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
电吉他 | 3 | ||||
流行演唱 | 24 |
3.省际联考招生专业(方向)、计划与学制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方向2024年招生简章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方向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
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培养单位 | 学制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
戏曲音乐 | 5 | 音乐学系 | 四年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区、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
2.我校校考招生专业各招考方向面向全国招生,不限考生高考选考科目。
3.对参加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要求: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相应子科类的艺术类省级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我校相应类别的招生专业。请考生仔细阅读《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网址:https://zsks.whcm.edu.cn/info/1108/5873.htm),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子科类与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对应关系,进行报考。考生对应科类省级统考不合格的,校考成绩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校考报名
1.考生报考我校校考招生专业各招考方向,均须进行校考报名缴费。考生报考我校流行音乐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方向不需进行校考报名。
2.每位参加校考考生仅可报名一个招考方向。
3.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网上报名缴费:考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校考网上报名,并使用支付宝完成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推荐使用PC 电脑端安装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5.考生网上报名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再进行缴费,完成所报考方向的网上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方向。2024年1月17日17:00前,报名成功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考试曲目信息,其他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退出报名系统再重新登录系统核实报名是否成功。
6.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校考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或所填内容不符合我校公布的相关要求的,将视为校考报名无效,不予考试。
7.考试费用:60元/科目。
四、校考考试安排
1.线上初试
(1)初试对象:报考我校校考招生专业各招考方向的考生。
(2)初试方式:采取线上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
(3)线上提交视频作品时间:2024年1月20日9:00至1月24日17:00。
(4)线上提交视频作品具体流程及要求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5)各专业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6-8倍,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缴纳复试费
(1)时间:2024年2月17日9:00至2月18日17:00。
(2)缴费:初试合格考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使用支付宝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复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考试。
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复试费一律不退。
3.现场校考
(1)现场校考对象:报考我校校考招生专业各招考方向,初试合格进入复试且已缴纳复试费的考生。
(2)考试时间:2024年2月2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3)现场校考地点:武汉音乐学院(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校考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校考各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详见附件1。
相关要求如下:
1.关于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中明确为“线上初试”的内容,采取线上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考试,复试内容采取到学校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2.校考曲目库、《视唱》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考试内容要求填报曲目。除特别说明外,各招考方向演奏(唱)的初试与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3.除有关专业招生考试内容规定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否则将影响考生成绩。
4.演奏科目考试时,除考试内容特别说明允许带伴奏人员的情况外,考生不得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爵士鼓演奏可使用伴奏音响,其他演奏科目考试均实行无伴奏演奏考试。
5.演唱科目考试时,考生不得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可清唱或使用伴奏音响(音乐教育专业、美声和民族声乐招考方向演唱考试若使用伴奏音响则仅可使用钢琴伴奏音响)。
6.考生自备考试所需伴奏音响U盘,每个U盘中仅存储1首本场考试曲目并在盘面标明曲目名称,伴奏文件须为MP3或WAV格式,考生对自己的U盘质量负责,如考试现场无法播放,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
7.现场校考时,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02C、吟飞1000E型电子管风琴,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西洋弦乐考场备有竖琴,通俗乐器演奏考场备有爵士鼓(考生不得自带爵士鼓),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六、录取办法
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我校招生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考 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规则。省级统考招生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校考 招生专业、省际联考招生专业(方向)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
1.校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舞蹈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治疗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各招考方向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破格录取及其规则: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I类破格优先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I类破格后录取名额尚有余额方可启动II类破格。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赛事及奖项列表见附件2、附件3,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按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3)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4)末位同分录取规则: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 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校考成绩占比最高科目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2.省级统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流行音乐专业: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电吉他方向,省级统考的器乐科目乐器种类须为电吉他;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电贝司方向,省级统考的器乐科目乐器种类须为电贝司;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流行演唱方向,省级统考的声乐科目唱法须为流行唱法。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末位同分录取规则:各招考方向有平行出档的按投档排序成绩录取。
3.省际联考招生专业(方向)录取规则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末位同分录取规则:省际联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
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七、志愿填报
1.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2024年高考,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的志愿。
2.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填报方式等招生政策可查阅生源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的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通知和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3.湖北省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也可以同时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其他省(区、市) 考生遵照考生所在地志愿填报规则执行。
八、收费标准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流行音乐、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方向)学费每生15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管理)方向学费每生11000元/学年;
住宿费每生132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九、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毕业资格审查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其他事项
1.严禁考生将考试相关资料、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及其他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对新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姚贝娜奖学金、武汉音乐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姚贝娜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具体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我校各招考方向外语不限语种,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英语语种教学。
6.报考演奏各招考方向的考生入学后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7.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8.招生工作监督、申诉与咨询:
监督与申诉电话:027-88067292
招生咨询电话:027-88076720,027-81885233
招生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wyzb@whcm.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ks.whcm.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60学校官网:https://www.whcm.edu.cn/
9.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0.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附件1:
校考各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招考专业(方向) | 线上初试 | 复试/现场考试 | 备注 | 计分办法 |
钢琴演奏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肖邦练习曲1首 (Op.10No.3、6和Op.25No.7除外);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练习曲1首; (3)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巴赫平均律1首(前 奏曲和赋格)。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古典奏鸣曲1首的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乐曲1首(曲目时长不少于6分钟); (3)《乐理》《视唱》《听写》。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90%+乐理5%+视唱3%+听写2% | |
小提琴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七种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 十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巴赫无伴奏组曲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1个乐章;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炫技性乐曲1首或协奏曲1个乐章(不包含协奏曲第2乐章); (3)《乐理》《视唱》《听写》。 |
①初试、复试须从曲目库中选取全部曲目;②初试不带伴奏,复试乐曲如需伴奏,限钢琴伴奏1人。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90%+乐理5%+视唱3%+听写2% |
中提琴 |
(1)演奏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七种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2)演奏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 |
(1)演奏巴赫无伴奏组曲1个乐章; (2)演奏协奏曲1个乐章; (3)《乐理》《视唱》《听写》。 |
①初试、复试可各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②初试不带伴奏,复试乐曲如需伴奏,限钢琴伴奏1人。 | |
大提琴 |
(1)演奏巴赫无伴奏组曲1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1首;(2)演奏协奏曲1个乐章; (3)《乐理》《视唱》《听写》。 | |||
低音提琴 |
(1)演奏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七种琶音1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2)演奏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 |
(1)演奏巴赫无伴奏组曲1个乐章、奏鸣曲1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1首; (2)演奏协奏曲1个乐章; (3)《乐理》《视唱》《听写》。 | ||
竖琴 |
(1)演奏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琶音1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2)演奏练习曲2首。 |
(1)演奏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章; (2)演奏乐曲1首; (3)《乐理》《视唱》《听写》。 | ||
长笛 |
(1)演奏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1套,以上内容 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2)演奏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 |
(1)演奏乐曲1首; (2)演奏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章(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可以视谱演奏); (3)《乐理》《视唱》《听写》。 | ||
双簧管 | ||||
单簧管 | ||||
大管 | ||||
大号 | ||||
小号 | ||||
圆号 | ||||
长号 | ||||
西洋打击 乐器 |
(1)演奏军鼓练习曲1首; (2)演奏马林巴琴练习曲1首; (3)演奏马林巴琴独奏曲1首。 |
(1)演奏军鼓独奏作品1首; (2)演奏马林巴琴古典作品1首; (3)演奏马林巴琴现代作品1首; (4)演奏定音鼓独奏作品1首; (5)《乐理》《视唱》《听写》。 |
初试、复试可各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定音鼓和军鼓作品可视谱演 奏,定音鼓作品可选练习曲或独奏作品。 |
招考专业(方向) | 线上初试 | 复试/现场考试 | 备注 | 计分办法 |
竹笛 |
(1)演奏练习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练习 曲); (2)演奏乐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的“初 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 |
(1)演奏不同风格乐曲3首; (2)《乐理》《视唱》《听写》。 |
①复试须至少2首乐曲选自曲目库所划定的“复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允许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②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③所有练习曲、乐曲须完整演奏,不得自行删减;④初试不带伴奏,复试乐曲如需伴奏,限1人。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90%+乐理5%+视唱3%+听写2% |
笙 | ||||
唢呐 | ||||
二胡 |
(1)演奏练习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练习 曲); (2)演奏乐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的“初 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 |
(1)演奏不同风格乐曲3首; (2)《乐理》《视唱》《听写》。 |
①复试3首乐曲须全部选自曲目库所划定的“复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②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③所有练习曲、乐曲须完整演奏,不得自行删减;④初试不带伴奏,复试乐曲如需伴奏,限1人。 | |
古筝 | ||||
琵琶 | ||||
阮 |
(1)演奏练习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练习 曲); (2)演奏乐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的“初 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 |
(1)演奏不同风格乐曲3首; (2)《乐理》《视唱》《听写》。 |
①复试须至少2首乐曲选自曲目库所划定的“复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允许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②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③所有练习曲、乐曲须完整演奏,不得自行删减;④初试不带伴奏,复试乐曲如需伴奏,限1人。 | |
扬琴 | ||||
古琴 | ||||
民族打击乐器 |
(1)演奏小军鼓练习曲1首; (2)演奏中国排鼓乐曲1首。 |
(1)演奏中国大鼓乐曲1首; (2)演奏马林巴乐曲1首; (3)演奏中国打击乐组合作品1首(含两件乐器以 上); (4)《乐理》《视唱》《听写》。 |
初试可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复试3首曲目须全部选自曲目库。 | |
美声 | 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歌曲2首 |
(1)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歌曲3首【须有中国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用原文 演唱)】; (2)《乐理》《视唱》《听写》。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唱复试90%+乐理5%+视唱3%+听写2% | |
民族声乐 | 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歌曲2首 |
(1)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歌曲3首(须有1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 (2)《乐理》《视唱》《听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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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声乐 演唱与编 导 |
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歌曲2首 |
(1)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歌曲3首; (2)《乐理》《视唱》《听写》。 |
初试不得使用话筒演唱,复试若演唱流行歌曲或用流行唱法演唱其他歌 曲,则必须使用话筒。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唱复试90%+乐理5%+视唱3%+听写2% |
钢琴演奏 与编导 |
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练习曲1首(难度不低于 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程度)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古典奏鸣曲1个快板乐 章;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乐曲1首; (3)《乐理》《视唱》《听写》。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90%+乐理5%+视唱3%+听写2% |
招考专业(方向) | 线上初试 | 复试/现场考试 | 备注 | 计分办法 |
爵士钢琴 | 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练习曲1首(难度不低于 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程度)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拉格泰姆作品1首;(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爵士乐曲1首; (3)《乐理》《视唱》《听写》。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90%+乐理5%+视唱3%+听写2% | |
爵士鼓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军鼓练习曲1首;(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爵士鼓乐曲1首。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军鼓练习曲1首; (2)演奏不同风格爵士鼓乐曲2首(至少1首从曲目库中选取); (3)《乐理》《视唱》《听写》。 |
可使用伴奏音响 | |
古典吉他 |
(1)音阶。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调号在两升两降及以上的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1套;三度、六 度、八度、十度的双音音阶1套。以上内容必须 在同调性内完成;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轮指技术练习曲或乐曲1首; (3)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复调作品1首。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练习曲1首;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协奏曲1个快板乐章或独奏乐曲1首; (3)《乐理》《视唱》《听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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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斯管 |
(1)基本练习。从曲目库中选取调号在两升两降及以上的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三度模进1套, 要求在同一调性内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练习曲1首。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 章; (2)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乐曲1首(奏鸣曲、协奏曲除外); (3)《乐理》《视唱》《听写》。 |
初试不带伴奏,复试乐曲如需伴奏,限钢琴伴奏1人。 | |
手风琴 | (1)演奏练习曲或快速技巧性乐曲1首;(2)演奏乐曲1首。 |
(1)演奏乐曲1首; (2)演奏复调作品1首; (3)《乐理》《视唱》《听写》。 |
初试、复试可各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 |
电子管风琴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练习曲1首(难度不 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程度); (2)演奏乐曲1首。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复调作品1首;(2)演奏乐曲1首; (3)《乐理》《视唱》《听写》。 |
乐曲可不选自曲目库。可以使用音 频、MIDI或MDR播放功能,但仅限于自动播放“音色序列、定音鼓、无音高打击乐和无音高音效”声部。 | |
指挥 | 钢琴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 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 |
(1)指挥:指挥指定曲目3首,从曲目库中选取1首管弦乐队作品、1首合唱作品指挥; (2)《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乐理》《听写》《视唱》(含二声部弹唱)。 |
校考成绩(百分制)=钢琴演奏10%+ 指挥25%+作曲Ⅰ15%+基础和声20%+ 乐理15%+听写10%+视唱5% | |
作曲 |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如使用 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 Op.299程度,如选择使用其他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 演奏独奏作品1首)。 |
《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钢琴曲写作》《基础和声》《乐理》《视唱》《听写》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10%+作曲 Ⅰ15%+作曲Ⅱ25%+基础和声20%+乐理15%+视唱5%+听写10% |
招考专业(方向) | 线上初试 | 复试/现场考试 | 备注 | 计分办法 |
音乐音响导演 |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如使用 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 Op.299程度,如选择使用其他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 演奏独奏作品1首)。 |
《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录音艺术基础》《基础和声》《乐理》《视唱》《听写》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10%+作曲 Ⅰ25%+录音艺术基础25%+基础和声15%+乐理10%+视唱5%+听写10% | |
音乐编辑与制作 | 演奏或演唱:作品1首,曲目自定(演奏科目乐 器不限)。 | 《流行音乐创作》《乐理》《视唱》《听写》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或演唱15%+流行音乐创作35%+乐理25%+视唱 10%+听写15% | |
音乐学理论 |
音乐表演: (1)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如 使用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如选择使用其他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演奏独奏作品1首); (2)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定(鼓励演唱民歌、戏曲和曲艺等传统音乐作品)。 |
《音乐学基础与写作》《乐理》《视唱》《听写》 |
初试成绩(百分制)=演奏80%+演唱20% 校考成绩(百分制)=音乐表演30%+音乐学基础与写作50%+乐理10%+视唱6%+听写4% | |
音乐管理 |
音乐表演: (1)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须 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 器,演奏独奏作品1首); (2)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定。 | |||
钢琴调律 | 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练习曲1首(难度不低于 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 |
(1)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的作品2首; (2)《乐理》《视唱》《听写》 。 |
校考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80%+乐理5%+视唱5%+听写10% | |
音乐教育 | (1)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1首;(2)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1首。 | (1)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2首;(2)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2首;(3)《乐理》《视唱》《听写》。 | 初、复试演奏(唱)曲目可以重复 |
初试成绩(百分制)=钢琴演奏50%+声乐演唱50% 校考成绩(百分制)=钢琴演奏复试45%+声乐演唱复试45%+乐理5%+视唱3%+听写2% |
音乐治疗 |
(1)歌曲演唱:自选歌曲1首,唱法不限; (2)乐器演奏:自选曲目1首,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 |
(1)歌曲演唱:自选歌曲2首,唱法不限; (2)乐器演奏:自选乐曲2首,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 (3)《乐理》《视唱》《听写》。 |
初、复试演奏(唱)曲目可以重复 |
初试成绩(百分制)=歌曲演唱50%+乐器演奏50% 校考成绩(百分制)=歌曲演唱复试45%+乐器演奏复试45%+乐理5%+视唱3%+听写2% |
招考专业(方向) | 线上初试 | 复试/现场考试 | 备注 | 计分办法 |
舞蹈表演 |
舞蹈基本功1: 女生:中国古典舞基本功和芭蕾舞基本功二选一。 (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四位转或端腿转、平转;③点翻身、串翻身、 蛮子或云桥;④分腿跳(原地劈叉跳)、蹉步撩 腿大跳、紫金冠跳;⑤个人技巧展示2次(此项 为非必考项目,展示必考项目以外的特殊技巧或 复合技巧,非技巧组合)。(2)芭蕾舞基本功: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四位转(Pirouette)、挥鞭转(Fouetté);③足尖单脚、双脚立 (Echappe)、足尖斜线连续转(Piqueensedans)等;④分腿跳(Sissonneferme)、分腿大跳 (Grandjetepasdechat)、翻身跳 (Jeteentrelace);⑤个人技巧展示2次(此项为非必考项目,展示必考项目以外的特殊技巧或复合技巧,非技巧组合)。 男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四位转或跨腿转、扫堂、平转;③飞脚、旋子、蛮子;④横双飞燕、蹉步摆腿跳、趱步;⑤个人技巧展示2次(此项为非必考项目,展示必考项目以外的特殊技巧或复合技巧,非技巧组合)。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 考生初试着装要求: 女生:吊带连体服、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盘头、不带头饰、可淡妆。 男生:黑色紧身练功裤、短袖练功衫、舞蹈软鞋。 |
(1)舞蹈基本功复试:同初试“舞蹈基本功1”要求一致; (2)舞蹈表演:限2分钟以内,风格不限,考生自备伴奏音响; (3)舞蹈即兴。 |
女生身高163cm(含)以上,男生身 高170cm(含)以上。 | 校考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复试50%+舞蹈表演40%+舞蹈即兴10% |
舞蹈学 |
舞蹈基本功2:技巧组合,考试时长1分30秒以内(考生自备伴奏音响),要求:在以下4类技术技巧中任意做出选择,要求每类至少选择1项,①控制类:踹燕、探海、搬控前腿、搬控旁腿、 大射燕、旁腿变后腿;②旋转类:四位转、挥鞭 转、旁腿转、平转、跳平转、各种大舞姿转、扫堂探海转;③翻身类:点翻身、串翻身、吸翻身、探海翻身、蹦子、飞脚、旋子、蛮子、各种毯技技术;④跳跃类:蹉步摆腿跳、元宝跳、凌空跃、撩腿大跳、倒踢紫金冠、趱步、双飞燕、分腿跳。 考生初试着装要求: 女生:吊带连体服、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盘头、不带头饰、可淡妆。 男生:黑色紧身练功裤、短袖练功衫、舞蹈软鞋。 |
(1)舞蹈基本功复试:同初试“舞蹈基本功2”要求 一致; (2)舞蹈表演:限2分钟以内,风格不限,考生自备伴奏音响; (3)舞蹈即兴。 |
校考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复试35%+舞蹈表演55%+舞蹈即兴10% | |
舞蹈编导 |
(1)舞蹈基本功复试:同初试“舞蹈基本功2”要求 一致; (2)舞蹈表演:限2分钟以内,风格不限,考生自备伴奏音响; (3)音乐编舞:备考60分钟,考试时阐述音乐编舞小品的主题及结构,之后表演所编创的舞蹈小品。 |
校考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复试25%+舞蹈表演25%+音乐编舞50% |
附件2:
音乐类Ⅰ类破格录取赛事及奖项列表
国内顶级比赛:
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
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
肖邦国际钢琴比赛
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
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
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
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
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
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
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
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
利兹国际钢琴比赛
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附件3:
舞蹈类Ⅰ类破格录取赛事及奖项列表
序号 | 名称 | 国家 | 举办地 | 类型 | 名次 |
1 |
瓦尔纳国际芭蕾舞比赛 VarnaInternationalBalletCompetition |
保加利亚 | 瓦尔纳 | 芭蕾舞 | 大奖、一、二、三、四等奖(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 |
2 |
莫斯科国际芭蕾舞比赛 MoscowInternationalBallet Competition |
俄罗斯 | 莫斯科 | 芭蕾舞 | |
3 |
赫尔辛基国际芭蕾舞比赛 Helsinki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芬兰 | 赫尔辛基 | 芭蕾舞 | |
4 |
美国杰克逊国际芭蕾舞比赛 USA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美国 | 杰克逊 | 芭蕾舞 | |
5 |
法国巴黎国际舞蹈比赛 Concours Internationalde DansedeParis |
法国 | 巴黎 | 芭蕾舞 |
大奖、一、二、三等奖(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 别单项奖) |
6 |
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 Prix deLausanne, internationalballetcompetition |
瑞士 | 洛桑 | 芭蕾舞 | |
7 |
纽约国际芭蕾舞比赛 New York InternationalBallet Competition |
美国 | 纽约 | 芭蕾舞 | |
8 |
日本名古屋芭蕾、现代舞比赛 Japan international ballet &moderndance competition |
日本 | 名古屋 | 芭蕾舞 | |
9 | “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 个人单项终评展演者(优秀表演人才) | |||
10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
中国舞 表演 |
一等奖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