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项目:女子足球、田径
(二)拟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拟招生人数:女子足球≦11人;田径≦36人。
2.招生专业:体育教育
3.说明:我校2024年招收女子足球、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47人,计划总数最终以教育部审批数为准。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运动员专业水平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动态调整招生计划,确定各项目拟录取人数,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公示程序。
各项目运动队招生计划分配名额如下:
招生项目 | 拟招生计划数 |
足球(女子11人制) | 0-11 |
田径(男女不限) | 0-36 |
总计(人数) | 0-47 |
二、报考条件
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
(一)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以及我校招生的相关规定。
(二)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完全一致,田径项目须与招生小项对应一致。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的信息为准。考生必须于2018年9月1日-2024年1月30日期间,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四)各项目报考条件:
1.足球项目:足球项目只招女子运动员,且只招非守门员运动员,运动等级证书项目及比赛获奖仅限11人制室外足球(不招收五人制足球运动员),凡参加过(包括注册、报名)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女子足协杯赛均不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范围之内。
2.田径项目: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铁饼、标枪。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方式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并报考我校相应的运动队招生项目,参加对应的项目专业测试。
2.考生应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图像务必清晰可见)。上传材料包括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相应秩序册)等材料。
报考足球项目的运动员还须上传主力队员证明(附件2)。
以上相关资料须同时发送至邮箱:hs_zsb@hstc.edu.cn。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名单,并于2024年2月24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内进行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
(一)体育专业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全国统考,具体报名方法、测试时间、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考区分配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二)文化课考试
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五、信息确认与公示
(一)合格名单确认与公示
夏季高考前,我校根据全国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分布情况确定本校相关招生项目的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
(二)入围名单确认与公示
夏季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学校提供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范围内,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排序),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录取要求
(一)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根据入围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择优录取。
(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用“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全部使用夏季高考考试成绩,考生的夏季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三)我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已被其他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合格名单。
(四)在录取考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普通批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可录取至对应的普通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其余考生限定录取至体育教育专业,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七、监督管理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须与我校签订协议,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在学期间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和比赛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该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四)我校将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对于体育专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一)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68-2525449
联系邮箱:hs_zsb@hstc.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s://zsb.hstc.edu.cn/
(二)体育学院联系人:
足球项目:屈老师,联系电话:13502551049
田径项目:杜老师,联系电话:13828363585
九、附则
(一)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招生简章由韩山师范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