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高中阶段三年内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全国(或国际)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我校的招生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二、招生项目和计划
注: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入选资格名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游泳项目根据校游泳队需要设置项目,以考生参加全国游泳统测所取得的各泳式成绩作为认定的依据(不设置50米项目,考生可选择相同泳式100米及以上项目考试)。
三、就读专业
体育科学学院:运动训练专业
四、报名考试
(一)报名方式
高水平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系统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和提交审核资料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12:00至2月28日12:00。
考生必须根据报名系统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校志愿及资质证明材料,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缴费。
上传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身份证;
2.与报考项目对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3.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到该证书资料的截图;
4.符合报名条件的体育赛事获奖证明;
5.该项赛事秩序册、成绩册的封面与本人页(在本人姓名位置做标识);
高水平运动队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相机翻拍方式,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已经通过选拔的,取消相应优惠政策;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报名审核,确定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预计于2024年3月3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华南师范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zsb.scnu.edu.cn/zhaoshenggonggao/huananshifandaxuegaos/)。
2.通过审核的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系统招生系统”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未完成缴费的学生属报名不成功,无法安排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缴费)
(三)考试
1.体育专业测试
考生须参加报考项目的体育专业测试。体育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2.文化课考试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体育专项成绩合格、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规定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已被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
2.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不合格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根据学校高水平队发展需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最终以体育测试成绩按分项目计划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入选分数线及入选考生名单,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女子蛙泳项目考生优先排名,其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具体入选名单及分数线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这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考生须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拟录。
3.运动等级为健将级,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95分的考生,学校可研究破格录取。破格名单按项目以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破格总人数不超过计划的20%,获得破格资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放宽至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4.如生源不均衡,可在项目间调整计划。
5.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拟录。
六、管理办法
1.本简章发布后,有关程序或要求可能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招生网站的相关通知。
2.考生应诚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如有虚假,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主管单位通报,涉嫌法律问题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签订协议,明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
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24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