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湖南“南大门”——郴州市,现有52个本科办学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已形成以医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为主,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男)、篮球(女)、足球(男)、足球(女)
二、招生计划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招生(青海、宁夏、新疆考生仅限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安排招生计划32个,具体情况如下:
招生项目 | 位置 | 计划 |
篮球(男) | 前锋 | 2 |
中锋 | 1 | |
后卫 | 2 |
篮球(女) | 前锋 | 2 |
中锋 | 2 | |
后卫 | 1 | |
足球(男) | 守门员 | 1 |
前锋 | 2 | |
中场 | 4 | |
后卫 | 4 | |
足球(女) | 守门员 | 1 |
前锋 | 2 | |
中场 | 4 | |
后卫 | 4 | |
合计 | 32 |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运动队建设需要,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对于各项目位置专业测试合格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该项目位置减少招生计划,计划不再做调整。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
(二)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考生所报考的运动项目须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运动项目一致(含小项)。其中足球项目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项目须为“足球(十一人制)”;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1日12:00至2024年2月2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完成报名,同时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照片)以供资格审核: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报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有证书编号);
3.与文化破格资格相关的比赛获奖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的封面及包含本人信息页。
考生限报学校数为2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后,学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于2024年3月1日前在学校招 生信息网(https://zs.xnu.edu.cn)公示,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二)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3月1日12:00-10日12:00)内在报名系统缴纳体育专项测试的费用,未按要求缴费的考生不予参加专项测试。
(三)体育专业测试
体育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一)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高考前,对于体育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成绩要求(足球项目60分,篮球项目40分)的考生,我校将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破格考生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已被有关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合格考生名单。
(二)破格录取资格认定
篮球(男)、足球(女)项目考生如相关项目在教育部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性赛事中获得前八名,可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认定文化破格资格。其中,篮球(男)破格考生不超过2人,足球(女)破格考生不超过4人。
(三)确定入围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要求(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文化破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应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的合格考生范围内,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结合各项目位置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 单,按规定于填报高考志愿前进行公示并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末位同分情况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名单确定后不再替补。
(四)填报志愿
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五)投档录取
我校按各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进行录取。对于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入围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分项目位置依据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考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录取普通批次相关专业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可申请录取至对应的普通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其余考生限定录取至体育教育专业。
六、监督管理
(一)学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公示与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监督电话:0735-2653030;
(二)考生入校后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服从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和安排,认真履行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义务,在学期间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和比赛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录取资格复核和专业水平复测,对于复核和复测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湘南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体育学院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
联系电话:0735-2653053(招生办)、2653165(体育学院)
招生信息网:https://zs.xnu.edu.cn
邮政编码:423000
八、附则
(一)本简章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主管部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本简章由湘南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