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有着悠久的体育育人传统,为进一步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24年继续招收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队员。
一、机构及原则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项目与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本年度招生总计划不超过20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招生项目计划数如下: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并参加高考报名。
(二)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我校的招生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在系统内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考试
(一)报名
考生应在2月23日24:00前使用体育总局指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
(二)资格审核
我校将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应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并于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在系统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1.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考生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2.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五、选拔录取
(一)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5月31日至6月6日,我校根据全国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本校乒乓球专业成绩合格线,明确合格考生排名顺序,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已被有关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
(二)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的合格考生,我校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男女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对应招生项目最高招生计划数。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三)高考录取
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对于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入围考生,可录取至对应的普通专业,其余考生限定录取至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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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说明
1.凡不符合报名条件、体育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违纪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2.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七、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300元,其他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800元(按专业收费)。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要求,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500元。(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八、监督机制
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相应职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和来访。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后,将进行高水平运动员复测工作。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以及省级招生部门。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招办)
025-58130092(体育学院)
传真:025-58139090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办)
http://tyxy.njtech.edu.cn(体育学院)
微信:njtechzb(南工招办)
十、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