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创立于1978年12月,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目前学校总占地面积2435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现有20个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心的昆仑校区,从1978年的建系到2000年成立学院至今,经过几代人的奋力拼搏,学院的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全面发展,已经成为新疆高等美术教育领域,集教学、研究、创作为一体的重要基地,为现代美术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目前美术学院拥有一级学科美术学、设计学及艺术硕士(MFA)三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设美术教育、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等三个研究方向;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理论与运用研究、环境设计理论与运用研究、传统工艺保护与发展研究等三个研究方向。艺术硕士(MFA)下设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六个实践研究方向;本科专业包括美术学(师范类)、绘画(内设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等六个专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1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7人,讲师26人,博士13人,在读博士6人;在册本科生1190人,研究生258人。
近年来,美术学院先后承担了20余项国家级科研项目,40余项省部级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画册、教材70余部;同时,有数十件美术作品在全国美术展览上获奖或入选,是我区唯一在全国获得国家级最高美术奖项的单位。承担自治区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委托项目5项,学院有6名教师先后获得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设立的“天山文艺奖”,在新疆居于领先地位。
学院高度重视学科及平台建设,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美术学)和1个国家一流课程(外国美术史),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视觉传达设计),1个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美术学”;学院设有中央与地方省部共建的“美术综合材料实验室”和自治区级“美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8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个“克孜尔石窟教学实习基地”,以及“美术创作研究中心”和“美术教育研究中心”2个科研中心。学院还拥有1个自治区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团队”,2022年学院获得全国高校设计赋能乡村振兴先进单位,是新疆美术学科平台建设相对完备的高校。
美术学院始终立足并坚定走在新疆、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之路,紧紧依托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大力加强与全国优秀美术院校和学术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一、招生专业
包括美术学(师范类)、绘画(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六个专业,本科,学制4年。
二、招生省份及考试方式
全国共计拟招生300人,面向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河南、山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招生,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我校不组织校考。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中的有关报考条件。
(二)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所报专业有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
四、招生专业、计划、考试形式及学制
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生计划类别 |
学制 | 考试形式 | 科类 |
美术学 | 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河南、山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新疆 |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 | 4年 | 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 | 文理兼收 |
绘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新疆 | ||||
书法学 | 河北、山西、河南、四川、甘肃、新疆 |
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先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美术类专业或书法学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美术类专业或书法学报考及录取要求,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二)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后期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为准。
(三)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六、优惠政策
(一)海内外联合交换生项目
凡录取并就读我校的学生,可通过自身努力,争取到学校每年推选至海内外高校一年进行交换学习的名额。目前,学校已有上百名学生受益于此联合项目。
(二)外出考察项目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美术学、绘画专业的学生,在大二期间由指导教师带队赴南北疆进行考察写生,大三期间赴北京、西安、敦煌等地的高校参观交流;艺术设计学生在大二期间由指导教师带队,赴南北疆进行考察调研,大三期间赴北京、上海、苏州、杭州等地的高校参观交流。
(三)推免研究生
美术学、设计学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成绩优秀且符合条件者可保研。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方向可招博士研究生。
七、奖助措施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
3.校级奖学金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000元/学年。
4.校级单项奖学金一等20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200元/学年。
2.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000元/学年。
3.宋庆龄未来助学金:5000元。
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25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宋庆龄未来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同时,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等。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学校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xjnu.edu.cn/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邮编:830054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4112266(学校招办);0991-4332150(美术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3502、4112037
九、其它
如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试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及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