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案
一次考试、自主录取;分类考试、多元录取;两次考试、统分结合
目前各方面已提出多种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我们进行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并部分参考其他方案设想,现提出以下3个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前两个为近期方案,第三个为远期方案。
方案一一次考试、自主录取。为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可采用一次考试、自主录取方案。
该方案的统一考试内容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相衔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一般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也可以根据本省实际设置其他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由国家制订的新课程《考试大纲》规定。是否增加选考内容以及选考内容比重,由各省根据本省高中课程改革实际及考试科目的特点确定。
建立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自主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根据条件,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逐步增加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在近期只宜与录取“软挂钩”,只有在试点证明有可行性的情况下,才渐进地与高校录取“硬挂钩”。
方案二分类考试、多元录取。即分层次招生考试改革。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庞大,不同学校的办学层次、目标定位不同,决定了考试选拔模式不同。考试录取方式应该与办学的多层次性、多类型性相适应。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加快分层次选拔录取改革的迫切性会越来越突出。
该方案的特征在于稳定多数,两头放开。对不同高校可分层次、分类别区别对待,一些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可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在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方面,进一步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可以考虑逐步扩大自主招生的范围和比例。示范
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条件成熟的省市,可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部分高职院校也可以采用申请入学制。
将来也可以考虑将本科与高职逐步分开招考,不同层次的高校分别命题,实行两种高考,或将专科层次的高考下放到省一级管理和实施,大学层次的高考着重考测学术发展性向和能力,专科层次的高考侧重考测理解和运用能力,两种高考各司其职,体现出一定的多样性。
方案三两次考试、统分结合。在统考初步筛选的基础上,各高校再进行一次单独招考,将统考成绩与单考成绩结合起来进行录取。第一次考试安排在每年的6月上旬,采用能力水平测试。各高校可自主划定第一次考试的分数线,进入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安排8月上旬,由各高校自行命题,需到报考学校参加考试,两次考试成绩的比例可划出一定的范围。除考试成绩外,还可参考申请推荐材料和面试表现的综合评价以决定取舍。本方案与日本现行的公立大学招考方式类似,也与我国现今硕士生入学考试方式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