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政策
整合考试资源、推进外语考试改革、推进区域公平
为使改革能够逐步推进,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高考改革方案应在长期规划和全面研究的基础上逐步推出。在此提出以下改革政策建议。
(一)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或国家考试法。对考试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并上升到法的层面加以制约,这是优化考试环境、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明确考试管理部门、考试机构以及考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真正使广大考生的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二)整合考试管理机构和资源。可逐步建立若干个区域性的高校入学考试中心或考试院,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的同时,促使水平较高的考试院承接临近省份的委托命题,或负责大区内的高考命题。
(三)改革应考虑稳定性和继承性。为维护高考制度的稳定性,高考改革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继承性。
1.考试次数不必增加。多年来有许多人提议实行多次考试,但由于中国的高考竞争激烈,多次考试取最好成绩决定录取,有多少次考试,多数学生就会参加多少次考试,必将加重考生的负担,因此中国的统一考试主要科目仍应继续实行一次考试。
2.考试时间应保持稳定性。考试时间在未来一个时期内,仍以固定在6月的7、8、9三天为宜。
3.考试科目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覆盖面。高考科目不宜过少,以覆盖5科左右为宜。但也不宜考过多的科目,如果中学9门课全考,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心理压力。
4.不必刻意推行高考报名社会化。报名社会化无法解决中学追求升学率的问题,任何中学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统计出本校学生的升学率,因此不必刻意推行。
(四)推进外语考试改革。在近年内,部分省市的英语(论坛)科目可考虑改为社会化考试。像英语测试和实际水平稳定性比较强的科目,将来可以考虑变为一年多次的社会化水平考试。学生高二开始可以考,进行多次水平测试,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作为报考的依据。
(五)推进区域公平方面的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1.逐渐调整高校录取的区域配额。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矛盾,是一个古今大规模考试都会遇到、却不易解决的两难问题。高考实行分省录取的制度具备了实质合理性,对于促进底层社会精英的向上流动、保证落后地区正当的入学权利具有重大意义。中央部属院校应逐渐调整在各地区的招生比例,将原来过于集中的招生名额部分地转移至人口众多的高考大省。
2.改进志愿填报与录取方式。在目前仍以高考总分作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情况下,应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推广在统一考试录取中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公开征集志愿等录取方式。部分省市试行平行志愿的实验,降低填报志愿的风险,增加考生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在逐渐推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以后,将来实行考招分离,统一测试由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则由各高校自主决定。
总之,高考改革新的改革方案出台前应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在充分顾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试点进行改革。只要大家认真研究,稳步推进高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就一定能使高考在选拔合适人才、维护社会公平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一书之结语,该项目由首席专家刘海峰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博导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