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地点和报考办法
辽宁省考生专业课报名、考试必须在本院,本院考点不受理外省考生报名。鲁美沈阳考点专业考试报名时间: 2007.3.12—2007.3.15(不接受函报),考试时间:2007.3.17—2007.3.21。
报考书法专业方向的省内、省外考生于2007.3.23在本院考试。
外省考生专业课报名和考试在长春市考点、无锡市考点、青岛市考点、郑州市考点、武汉市考点均可
报名时间: 2007.3.3—2007.3.4,考试时间:2007.3.5—2007.3.6。
无锡市考点:无锡湖滨中学。(咨询电话:0510-82810954,乘车路线:从无锡火车站乘1、2、10、11、20、29路公交车到梁溪大桥站下车即到。)
郑州市考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咨询电话:0371-67628825,乘车路线:从郑州火车站乘1路、101电车、112路;汽车北站乘69路;汽车东站乘221路;汽车总站乘212路、203路公交车到建设路桐柏路口站下车即到(国棉一厂对面)。)
青岛市考点:青岛市招生办指定考点。报名点: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咨询电话:0532-85786211,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6路、长途汽车站乘15路到中山公园后换乘219、214路到八大关宾馆;飞机场乘机场大巴到海天宾馆后换乘219、214路到八大关宾馆站下车即到。)
长春市考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咨询电话:0431—85382439,乘车路线:从长春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客运站下车均乘306路公交车到新文化报社(物贸宾馆)下车南行50米到湖滨路口再西行200米即是。)
武汉市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武汉市委党校斜对面)(咨询电话:027—85620980,85620979,85620977,乘车路线:武昌方向的考生乘601、729、805路;汉口方向的考生乘47、69、527、560、563、741路;汉阳方向的考生乘598、705、711、726路;汉口火车站下车乘741路,武昌火车站下车乘805路;到杨汊湖站下车看路标指示向前行走800米即到,到杨汊湖小区站下车看路标指示向前行走200米即到。)
具体办法:
凡报考者,须向本院招生办公室或无锡湖滨中学、青岛市招办指定考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长春艺术实验中学、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鲁美招生点索取招生简章和报名申请卡,认真填写,按规定报名。
报名要求:
1、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试考生必须是通过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统考的合格考生;考生所在省没有组织统考的考生须持2007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和2007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合格证/2007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复印在一张B5纸上与报名卡一起上交,考试期间携带原件)。
2、报名采用计算机管理,现场采集数码相片,无本人身份证和2007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合格证或2007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不准报考,两证不全或不相符者不准报考。
3、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
4、考生报考志愿分两类,限报三个专业志愿。第一类:在书法、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中任选三个专业志愿;第二类:在环艺、城市规划、染织、服装、纤维、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中任选三个专业志愿,两类中的专业方向不可兼报。
四、《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办法
我院将对专业试卷进行统一评定。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专业方向素描成绩设及格线,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素描成绩为参考分。获得《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科统考,实行文理综合的省份,执行本省规定。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艺、城市规划、服装、染织、纤维、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录取的新生将在大连校区基础教学部学习一年,第二学年依据成绩经双向选择进入专业工作室学习。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 2007年我院将高考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