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关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2、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
3、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4、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鲁迅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 邮 编:110004
咨询电话:024—82250789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网 址:http://www.lumei.edu.cn
另: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2007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事宜,请详见附中招生简章或电话咨询。
考试地点: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邮 编:110045
咨询电话:024—88269590,88257503 网 址:http://www.lnlmf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