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4)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新建长堎工业园创业南路998号)
2008年2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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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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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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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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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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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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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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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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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艺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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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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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只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与其他专业复试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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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试确认、考试时间和地点
除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外,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所有在武汉、南昌和广州参加初试并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到广州考点(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确认并参加复试;
确认时间:2008年3月6日
复试时间:2008年3月8~9日
确认及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五、单考报名办法
1. 湖北、江西两省的考生只准分别到武汉、南昌考点现场报名并参加初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到广州考点参加初试。在广州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15~29日登录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从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 报名(或确认)时,考生须出示生源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同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复印件无效,背面写上姓名)。在广州考点初试的考生须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在武汉、南昌两考点初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
3.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4.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艺术等专业术科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236号)的规定,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初试:广东考点每专业125元/生,外省考点每专业160元/生;(2)复试每专业125元/生;
5. 凡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08年3月30日前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将姓名、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生源省份、报考专业(方向)和高考考生号提供给我校招生办公室,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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