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一、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教育学力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及考试:
重要提示:以下四类考试,考生最多可以选报两类考试,如果选报超过两类,则所有考试成绩作废。
(一)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时尚、广告摄影)专业:
1、方式:报考上述专业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以下各考点中任选一个(省级招生办公室对所属地区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在指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报名并参加考试,不得在各考点间重复考试。相同考试科目重复报名参加考试者所有考试成绩作废。
2、报名及考试安排:
★北京考点:
①报名安排:
报考上述专业,选择在北京服装学院考试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请于2010年1月11日至2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bift.edu.cn/填写本人详细信息,并且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于2010年2月20日至2月21日到北京服装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通过网上报名的同学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②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为北京服装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为方便广大考生在北京考点应试,特安排两场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2010年2月24日或2010年2月25日,如果其中一天报名已满,则只能参加另一天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天参加考试,但不得重复考试。
③报名手续:
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明。
现场确认或报名时须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