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0年艺术类其他省、自治区考点
★其他省、自治区考点:
①报名、考试安排:
北京服装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点时间安排
② 报名手续:
(1)报名时考生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明。
(2)考生在填写报考材料时,必须逐项认真填写表中内容(学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由学校填写),填写报考志愿时请在指定位置正确填写专业代码,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现场报名时须交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四张,将其中两张分别帖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
3、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可在以上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报名、考试。
4、考试科目:(1)素描、(2)创意速写、(3)色彩(水粉)。
5、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地区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二)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专业:
1、方式:报考上述专业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以下各考点中任选一个(省级招生办公室对所属地区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在指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报名并参加考试。
2、报名及考试安排:
①报名、考试安排:
② 报名手续:
(1)报名时考生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明。
(2)考生在填写报考材料时,必须逐项认真填写表中内容(学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由学校填写),填写报考志愿时请在指定位置正确填写专业代码,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现场报名时须交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四张,将其中两张分别帖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
3、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可在以上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报名、考试。
4、考试科目:(1)素描、(2)创作草图、(3)色彩(水粉)。
5、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地区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三)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专业:
1、报名及考试安排: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及初试方法
报名(初试)时间:2010年2月20日--21日,2月22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初试内容(面试):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及形体观察。
(2)复试方法
复试时间:2010年2月23日
复试科目:
(a)笔试:给一篇媒体广告策划案例,结合市场需求,运用全新的观点进行分析论述;
(b)创意速写;
(c)口试:相互沟通的能力、协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明。
现场报名时须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四)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1、报名及考试安排: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3日--14日;
报名内容:测定身高、三围尺寸、形体比例等量体工作;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考生自备量体时所需要的泳装。
(2)初试方法
初试时间:2010年1月15日--16日,1月17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初试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表现力、造型、乐感等(男女考生着自带服装进行此项考试科目,女生自备高跟鞋)。
(3)复试方法
复试时间:2010年1月17日;
复试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 口试或命题小品片段:考察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观察能力,或即兴表演能力。
2、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明。
现场报名时须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