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1. 1.我校2010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含方向)均文理兼收。
2. 2.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我校美术学专业美术方向和艺术设计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专业(含方向)均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 3.根据往年生源情况,2010年我校美术学专业美术方向和艺术设计专业只在北京、湖南、山东、辽宁、河北五个省份招生。依据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考生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查询结果。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分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艺术设计专业和美术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招生计划单列。
4. 4.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专业(含方向)按照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考生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