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地区及计划
招生地区及计划
招生地区
美术类本科专业(含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工业设计)招生区域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区和新疆区。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方向)专业招生区域为: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区和新疆区。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西省、陕西省招生。
招生计划
学院 |
招生专业 |
层次 |
招生人数 |
合计 |
总计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
本科 |
470 |
655 |
本科1195 |
美术学 |
本科 |
40 |
|||
摄影 |
本科 |
20 |
|||
动画 |
本科 |
40 |
|||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本科 |
25 |
|||
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 |
本科 |
60 |
|||
艺术工程学院 |
艺术设计 |
本科 |
260 |
500 |
|
动画 |
本科 |
12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9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
本科 |
30 |
|||
机电工程学院 |
工业设计 |
本科 |
40 |
40 |
|
应用技术学院 |
服装设计 |
专科 |
120 |
240 |
专科240 |
装潢艺术设计 |
专科 |
120 |
报考条件
1.符合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考试 (以下简称“统考”),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3.陕西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陕西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统考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详细情况见“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我校2010年陕西省美术类专业以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校考。陕西省考生报考我校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方向)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校考。
4.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70米以上,符合模特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5.表演专业(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俱佳、具有较强时尚意识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