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則
录取原則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考专业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考生,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a.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工业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方向)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b.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c.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a.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c.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d.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e.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按照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其他事项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2010级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
画、工业设计各专业为900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
导方向)专业为11000元/年;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为9000元/年。
其它事项
1.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也可申请由学校提供的无息
贷款,并实行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制度,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
西安工程大学官方公布网址http://zsb.xpu.edu.cn/2010zsb/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