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1. 我校2010年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舞蹈学和艺术设计五个专业,计划招生17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 |
专业类别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 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音乐类 |
30 |
术科参加 我校单独考试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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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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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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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艺术管理) |
30 |
术科参加所在省统考 |
||
艺术设计 |
美术类 |
50 |
2. 招生范围:面向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四川等9个省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符合条件的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考虑择优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3.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和舞蹈学3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并合格(如生源省组织术科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统考并合格)。
报考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音乐类或舞蹈类术科统考并合格,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美术类术科统考并合格(对该两个专业我校暂不举行术科单考)。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2)身高要求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②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男性1.68米及以上,女性1.58米及以上;
③舞蹈学专业要求男性1.68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④音乐表演(钢琴)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对身高不作要求。
(3)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和听觉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
(4)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3、招生科类:艺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