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0年艺术类考试内容
六、单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专业名称 |
初试内容 |
复试内容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 艺术 |
1. 形象气质和上镜效果(100分); 2. 普通话播读指定稿件(100分)。 |
1. 形象气质、上镜效果(100分); 2. 普通话播读指定稿件(100分); 3. 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100分,用普通话); 4. 英语播读指定稿件(20分)。 |
“英语播读指定稿件”主要考察考生的语音、语调。 |
音乐表演 (声乐) |
完整演唱中外歌曲1首(100分,不包括通俗歌曲)。 |
完整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民歌或歌剧咏叹调2首(100分,考生备3首,现场抽2首)。 |
声乐初试、复试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备谱。 |
音乐表演 (钢琴) |
总分100分 1. 练习曲1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时代、风格不限)。 |
总分100分 1. 中、外乐曲或复调曲中自选一首; 2. 在初试曲目中自选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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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1基础测试:软、开度、弹跳、旋转(50分) 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均可(50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 |
1、口试:朗读指定稿件(10分); 2、音乐即兴编舞: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音乐片段,然后根据音乐进行即兴编舞(40分); 3、舞蹈剧目片段表演: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均可(50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 |
基础测试时,女生须自备体操服和裤袜,男生须自备紧身体操服。 舞蹈剧目片段表演时,考生须自备CD或MP3 |
七、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1. 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2010年4月上旬根据考生术科单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单考合格考生名单。我校将在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不另发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专业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舞蹈学、音乐学(艺术管理)和艺术设计专业术科单考(或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格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八、其他
1. 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 参加我校术科单考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在取得高考文化课成绩后,请即将文化课成绩单、高考志愿表传真(或快递)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3. 学费: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为10000元/生·年,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为8000元/生·年,舞蹈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1700/年。如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4.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5.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交通指引详见http://zsb.gdufs.edu.cn/;我校学术交流中心有双人房、商务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长住宿,电话:39328328。
6.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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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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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二○一○年一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官方公布网址http://zsb.gdufs.edu.cn/news.php?id=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