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是一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广西首府南宁市,创办于1953年;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被自治区列为2005-2010年广西博士授予权建设单位;2009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08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先后被确立为“广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基地”、“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广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研究基地”、“广西高校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
学校现有文学院、政法学院、艺术学院等16个教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师园学院;31个硕士点,4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多人;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72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39人。
广西师范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现有明秀、长岗、明阳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38908.63平方米,建有文科综合楼、理工综合楼、体育综合楼、艺术教学楼、新图书馆和学术交流中心等教学设施。图书总量(含电子图书)364.46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92.6多万元。建有多功能体育馆、体操房、游泳馆、足球场、篮球场等各类现代化体育设施。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各类生活服务设施齐全。近年来,学校以“更名为大学”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全区高校前列。
艺术学院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860多人,专任教师5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4人,中级职称教师30多人,师资力量强,专业结构合理。
学校十分重视艺术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目前,艺术学院已经拥有艺术教学楼、音乐教学楼、舞蹈教学楼。有多媒体音乐教室、音乐制作室、多功能厅、美术展厅、数码钢琴教室、电脑作曲教室、电脑美术教室、舞蹈演练厅以及112间琴房和132台钢琴等教学设施。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为教师教学、学生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艺术学院教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科研与创作上也取得显著的成绩。近年来,创作的音乐作品分别在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器乐教师曾代表国家文化部到维也纳金色大厅参加2005年新春音乐会,并获广西2007年“金钟奖”;美术教师创作的作品多次参加国内著名画展并获奖;书法教师创作的作品荣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教育三等奖。
艺术学院重视艺术实践教学,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区内外重大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2006年以来,学生礼仪队连年承担“中国—东盟博览会”迎接各国领导人的礼仪接待任务;在2009年十一届南宁国际民歌节上我校舞蹈学生分别担任宋祖英等多位歌唱演出的伴舞表演;部分学生书画作品入选由广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国书协主办的“八桂书风”晋京展;2008在第二届广西大学生艺术节的演展中,艺术学院学生共获22个奖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通过参加各种演展和取得的优秀成绩,体现了艺术学院优异的专业教学质量。
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高中毕业生、中等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2.爱国守法、身体健康;
3.音乐学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绘画和书法基础,有一定的临摹与创作能力,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地点及办法
1.面向广西招生:2010年我校继续在广西招收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的考生参加广西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本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另设校考;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参加广西艺术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以此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面向外省招生:2010年我校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江苏、安徽等省招收音乐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在湖南、山东、河南、安徽等省招收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本科专业。我校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江苏、安徽六省单独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高中毕业证或学校学力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