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学院2010年艺术类考试科目及内容
五、考试
(一)专业考试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①素描:人物头像默写,采用八开素描纸,满分为10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采用八开水粉纸,满分为100分。
2.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其中:
①听音模唱、节奏模仿,占10分;
②五线谱、简谱视唱,占20分
③专业主科测试,占70分。测试内容:演唱或(钢琴)演奏或舞蹈。测试要求: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专业主科测试项目,自备伴奏或乐器(钢琴由考点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独唱歌曲一首,或者钢琴独奏一首,或舞蹈表演(基本功展示和三分钟剧目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