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0年音乐类招生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需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 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2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
(二)报名办法
我校在北京和长沙设置了专业考试考点,考生只能到我校设置的其中一个考点参加考试,不受理函报(湖南省考生只限在长沙考点报考)。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并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予退还。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每个专业初试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
3.填写好的报名表(每个考生最多可报两个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