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
(1)2009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定于10月17日、18日进行。
(2)学校专业加试于9月19、20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加试准考证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考试 (文化统考和专业加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专升本考试科目:
科类 | 考试科目 |
文史类 | 政治、英语(日语专业考日语)、大学语文 |
理工类 |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
经济管理类 |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
法学类 | 政治、英语、民法 |
教育学类 |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
艺术类 | 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
注:各科满分成绩为15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科类 | 高职高专考试科目 | 高中起点本科加考科目 |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 | 语文、数学(文)、英语 | 史地综合 |
理工类 | 语文、数学(理)、英语 | 理化综合 |
注:各科满分成绩为15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
4.学校专业课加试科目:
层次 | 专业名称 | 初试科目(权重) | 复试科目(权重) |
高中起点专科 | 舞蹈表演 | 形体条件(0.10)、舞蹈基本功(0.20)、舞蹈常识(0.10) | 模仿能力(0.25)、舞蹈组合(0.35) |
幼儿艺术教育 | 素描(0.5) | 声乐(0.5) | |
电脑艺术设计 | 素描(0.5) | 色彩(0.5) | |
影视动画 | |||
专科起点本科 | 音乐学 | 听辨音(0.13)、视唱(0.13) | 声乐(0.37)、钢琴或器乐(0.37) |
舞蹈学 | 模仿能力(0.10)、舞蹈基本功(0.30)、形体条件(0.10) | 即兴编创能力(0.15) | |
舞蹈作品表现力(0.35) | |||
美术学(书法) | 书史书论(0.45) | 临摹与创作(0.55) | |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 | 素描(0.5) | 色彩(0.5) | |
艺术设计(电脑美术) | |||
美术学(艺术市场) | |||
艺术设计(影像艺术与传媒) | 摄影常识(0.5) | 摄影构图基础(0.5) |
注:①专业加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9月19、20日进行,各专业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加试准考证为准。为方便考生,我校各专业加试的初、复试将尽量安排在一天内完成。
②专业加试的最终成绩为各分科成绩按权重换算、加总后的得分,满分为150分。
5.专业课加试科目的几点说明:
(1)高中起点专科:“素描”为几何体,“色彩”为静物写生
“声乐”自备两首歌曲
(2)专科起点本科:“素描”为石膏像,“色彩”为静物
“临摹与创作”、“摄影构图基础”为命题创作
“书史书论”、“摄影常识”为笔试
“声乐”需准备两首歌曲
“钢琴或器乐”需准备两首曲目(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要求背谱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