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粘贴条形码有何要求
所有答题卡在指定位置均设有“贴条形码区”,在答题前,监考教师分发“条形码”后,考生应按要求在“贴条形码区”粘贴条形码。切勿将条形码弄脏、弄破。
9.为什么同样的分数或比自己的考试成绩低,别人被其他学校录取而自己却没被录取
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别人报考了第二志愿;二是别人由于如实填报了自己的联系电话,经学校与考生联系征求意见后调剂到别的学校录取。三是同一层次的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可能不一样。
10.在考场中对有违规(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如何处置
省招考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当次报考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停考一至三年处置;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同时省招考办将违规考生的自然信息报送教育部录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和黑龙江省“诚信龙江”网站,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11.今年省招考办针对考试中考生利用手机作弊或替考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1)考试中不允许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若有带入者按违纪处理;
(2)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防止考生将试题带出考场;
(3)各考点均配备金属探测器、作弊克、电子信号阻隔器,有条件的考区还在考场安装了电子监测器,严厉打击个别违规考生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
(4)针对替考考生,省招考办制定了一些措施:
①全省统一制作具有防伪功能的高清晰的卡式准考证。
②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③考场粘贴考生照片,便于考生互相监督。
④向有关单位公开替考人和被替考人的身份以及个人信息,对在职人员和在籍学生参与替考将依照教育部18号令给予行政或学籍处罚。
⑤录取过程中,我办将核对考生各科答卷笔迹,以便清理替考考生。
⑥全省统一打印带有照片的新生入学通知书,该通知书将装入考生毕业生档案。
12.外省、外地考生是否允许报考
户口在外省、外地的考生只要工作单位在当地均可在工作所在地报考。
13.考生如何查询招生院校有关信息
①考生可参见2009年8月4日《生活报》中的《招生联合简章》;
②考生可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查询各院校招生计划及省招考办发布的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请考生以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信息为准。
14.是否有院校招收预科生和跟读生
教育部文件明确规定,所有院校一律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招收预科生和跟读生。
15.历年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
2007年成人高等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专升本层次:医学类235分;文史、中医类210分;法学类180分;4、理工、经管、农学、教育、艺术类150分。
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文史、理工类200分;艺术类110分(不含数学);外语(文)类200分、外语(理)类200分。
三、高中起点专科层次:文史类130分;外语(文)类160分;艺术类60分(不含数学);理工类140分;外语(理)类160分;体育类90分。以上分数线含照顾政策加分。
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专升本层次:医学类235分;文史、中医类210分;法学类180分;理工、经管、农学、教育、艺术类150分。
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文史、理工类200分;艺术类140分;外语(文)类、外语(理)类200分。
三、高中起点专科层次:文史类150分;外语(文)类150分;艺术类90分;理工类150分;外语(理)类150分;体育类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