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哪些专业校考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
如教育部2010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page]
江苏2010年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的考试地区如何划分?
9、今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的考试地区如何划分?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各考点承担的统考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镇江市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连云港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考生须在省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确认信息、缴费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