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10、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1)命题原则:以《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及中学的音乐或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结合高等院校艺术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2)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作参考。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1、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2)考生须按照有关统考专业类型规定的时间准时到统考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工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报考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统考考点的有关规定,按时赴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