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
①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的考生,可在相关院校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②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其艺术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也可单独组织校考;如院校需要组织艺术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③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方可组织校考。考生一定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6、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省统考成绩?
答:2010年1月2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考生同时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门户网上查询。
17、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成绩?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10年4月15日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
18、艺术类考生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方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19、对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20、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