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生(含推荐免试硕士生)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4、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确认网报信息的报考点应遵循以下规定:
报考我校且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联考的考生,须选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联考的考生,以及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我校确定接收的2011年推荐免试生:1)我校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2)北京各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3)外地各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须选择当地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4)我校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须选择北京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北京联合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教学区))。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缴纳报考费
(1)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北京市网报公告)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期间(具体时间待定),“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预报名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亦可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具体时间待定)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3)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
“单独考试”、“管理类(含MBA、MPA)专业学位联考”报考费每人200元。
(二)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具体时间待定)
2、现场确认地点
(1)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确认网报信息、照相。
(2)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5)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6)考生支付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考生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