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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11-12-09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2012年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南京师范大学现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位点众多,拥有博士生导师数十余人,拥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四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
注:以下各专业简章中,美术类和音乐类简章江苏和外省分开公布,请考生家长注意区分。
目录检索:
一、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方向)专业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三、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以上专业面向江苏考生,其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面向江苏、山东考生>】
四、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摄影专业【面向江苏以外考生】
五、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六、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舞蹈学(含师范、舞蹈编导方向)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七、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含师范、舞蹈编导方向)专业【面向江苏以外考生】
一、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隶属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电影电视学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专业齐全,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文学院电影电视学系现有教师14人,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5名,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4名。
1999年,文学院正式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其中的“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于2002年开始招生。“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文学院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2011年,“戏剧与影视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以下简称“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是南京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与“汉语言文学”三个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
(一)培养目标
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主持学、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影视编导、广播电视播音与宣传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2年,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面向江苏省以及山东省、安徽省招收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招生22名(女生14名、男生8名),面向山东、安徽招生8名(男女不限),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5日(2011年12月2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2年1月13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3.报到办法: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2012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缴费、领取专业准考证等手续。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考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起。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才艺展示,在下列两种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配音带自备并做成CD格式);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4)文学常识和综合素质考查(其中文学常识当场随机抽题)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项、(2)项、(3)项满分各80分,(4)项满分60分。
7.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2年3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分别按男女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2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2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13770752447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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