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江苏省以外考点设置情况:(以下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在网上及时更新)
省 份 | 专业加试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考试类别 |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兼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服装 | |
浙 江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兼摄影专业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摄影 | |
甘 肃 | 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学(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路284号 原铁路第三中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福 建 |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5号,原福建司法学校)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安 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 丹霞路8号)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广 东 |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兼摄影专业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摄影 | |
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书法 | ||
广 西 | 南宁市第五中学(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山 西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书法 | |
湖 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幢 武汉市委党校对面)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云 南 | 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市五华区麻园艺院巷4号)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河 南 | 郑州市第一○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原第六铁路中学) (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书法 | |
湖 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河 北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
山 东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书法 | |
江 西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美术 |
8、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2年4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公布,其中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文化考试
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统一招生考试,文理不限。文化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