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0年录音艺术考试科目、内容
3、录音艺术
⑴音乐音响导演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多声部写作);基础和声;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独奏作品1首〕、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等综合素质考察)。
专业基础(A类):视唱(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5%(主科45%〔作曲Ⅰ40%、作曲Ⅱ60%〕+基础和声20%+乐器演奏15%+综合素质20%)+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⑵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根据提供的歌词,写作流行风格歌曲1首;流行音乐和声编配;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独奏作品〕;演唱歌曲2首〔通俗歌曲1首,民歌或戏曲唱段1首〕)。
专业基础(A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5%(流行歌曲写作35%、流行音乐和声编配35%、乐器演奏20%、演唱10%)+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