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课考试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录取各省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或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
报考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专业的辽宁、黑龙江、山西、湖北和湖南考生,报考美术学(师范类)、雕塑、艺术设计专业的吉林、辽宁、黑龙江和山西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学校招收以上省份统考合格考生,不另行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余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各省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请到各省招生部门及相关网站查询。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五、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须知
(一)考试报名
1、参加我校在外省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持本省2008年高考《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本人身份证和近期免冠照片3张(同底版,彩色,小二寸),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在该省的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参加我校在吉林省吉林市(北华大学东校区)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持本省2008年高考《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直接到我校报名,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均须本人到指定考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二)考试科目
1、音乐学(师范类)